來源:網絡資源 2009-05-04 13:39:23
甘肅省教育廳近日下發相關指導意見,要求全省普通高中招生要將初中畢業生的學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共同作為錄取的主要依據,無綜合素質評價的學生,普通高中將不予錄取。
省教育廳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根據招生計劃,參照報考學生的學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照差額投檔的原則,組織高中學校分批錄取。未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任何學校不得單獨組織高中招生考試、不得跨市州招生。各地要依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促進薄弱初中調整改造,推進區域內初中均衡發展為基礎,積極推行部分招生名額分配、優秀畢業生推薦等多樣化的高中招生辦法。從今年開始,將逐步實行省市級示范性高中不少于15%的招生計劃均衡分配到區域內普通初中學校的制度,并逐年增加比例。《指導意見》要求,我省初中畢業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將按照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對學生進行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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