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2009-11-09 17:09:26
摘要:海南師范大學教育專家吳禮昌教授認為,初中生太小,生理特點和理性思維能力都不能適應打工環境,家長一味地把孩子推向社會,則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雖然現在的孩子早熟,也許有的適應能力強…… |
暑假一開始,許多大學生就投入社會實踐。而今年假期打工一族趨于低齡化,高中生乃至初中生打工屢見不鮮。
中考結束后,小張就開始在海口一家專賣店打工。談到收入,小張說,每月底薪500元,還有提成,下學期的零花錢都不用爸媽給了。“中考一結束,我們班里就有10名同學去參加社會實踐。”小張介紹,在這10名同學中,有的在酒吧工作,有的在廣告公司打雜,也有的在商場打工。對于學生們利用暑期參加社會實踐,小張認為,能走出去感受社會生活本身就有收獲。
家長:贊成多
記者調查發現,社會競爭激烈,給家長們帶來了教育觀念的更新,相當多的家長都贊成孩子暑假做“力所能及”的工作。支持中學生打工的教育工作者陳先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現在的孩子營養好、發育早,從體力上講,暑假打工不成問題。不管是幫人賣東西,還是發廣告單,都會接觸到各式各樣的人和事,無論從正面還是從反面,對他們而言都是對社會的一種認識。在炎炎烈日下打工畢竟是一件艱辛的工作,賺錢是次要的,主要是能讓他們通過勞動,體會到父母賺錢的辛苦。有的家長則表示,中小學生暑期打工由于缺乏社會經驗,容易受到誘惑甚至上當受騙。
教育專家:不提倡
海南師范大學教育專家吳禮昌教授認為,初中生太小,生理特點和理性思維能力都不能適應打工環境,家長一味地把孩子推向社會,則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雖然現在的孩子早熟,也許有的適應能力強,有的就不行。由于假期學生打工時間短,人員流動性大,多數又沒有和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目前國家對學生假期打工還沒有相關文件和管理細則出臺,一旦出了問題,無法維護學生打工者的正當權益。
法律界:無保障
記者從海南新概念律師事務所律師蘇子營處了解到,我國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他建議,未成年人如果想打暑期工,可以通過社會實踐的方式,用人單位也可付相應的報酬,但不能以簽“合同工”的形式出現。他還提醒廣大學生在暑期打工時要注意維權,提高警惕,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如果通過中介機構找工作,務必查看中介機構的《營業執照》、《職業介紹許可證》或《人才交流中介服務許可證》是否齊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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