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 作者:紫涵 2013-04-17 17:55:34
計分辦法
初中學生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成績滿分100分(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分值40分,其余三項每項20分),計入升學考總分。結果呈現時采用等級制與標準分報告成績,A:優秀(≥90分)、B:良好(≥70分且<90分)、C:及格(≥60分且<70分)、D:不及格(<60分)、P:補考合格。學生參加統一考試不及格的科目,由學校組織補考,補考成績只記P(補考合格)、D(不及格),可以作為義務教育證書發放的成績,但不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依據。
根據《昆明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昆明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昆教〔2012〕1號)要求,體育科目按考試原始分值的50%計入升學成績。
考試要求
1.每天考試時間分為上午、下午兩個單元。四個項目的考試須在一個單元或兩個單元內完成,并將男生1000米跑和女生800米跑安排在最后一個項目進行。
2.為確保體育科目考試工作能安全順利地進行,各縣(市)區考點和各學校必須對參加考試的全體考生進行考前組織紀律、交通規則、運動衛生常識和安全方面的教育,把工作深入到學生家庭。明確學校帶隊教師和班主任的職責,全面了解學生身體狀況,查清不能參加體育科目考試的學生,嚴格執行免、緩考的規定,做到先體檢后考試,沒有經過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學生不得參加體育科目考試,確保考生在體育科目考試中的安全。各學校要將免試的考生名單造冊,在考前交考點辦公室辦理相關手續,并報送縣(市)區教育局備案。
3.對畢業生的學籍、戶口的查驗工作須在初中學生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報名前結束。
4.體育考試期間,市教育局將派人員到各考場巡視。各縣(市)區也應按規定派出巡視員到各考點進行巡視。
5.為確保考試的公平、公正、公開,各縣(市)區要認真組織監考人員培訓學習,嚴格按照“教考分離”的原則組織考試工作,市教育局專門設立初中學生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63102384。
考點設置
1.主城區考點設置另文通知。
2.各郊縣(市)區考區自行確定考點,但應選擇有200米或400米周長的正規田徑場地進行考試,可集中進行,也可設幾個考點。
報名時間及要求
1.全市初中學生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報名時間為:2013年3月1日—11日。
2.報考要求: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主城區戶口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由學校集體組織,到屬地的區招生辦公室報名;郊縣(市)區戶口的考生到各縣(市)區招生辦公室報名;往屆生直接到戶口所屬縣(市)區招生辦公室報名;戶口在我市,現在昆明地區以外其他地區就讀的學生,如要求回昆明市報考高中階段學校,必須回戶口所在地招辦報名參加體育科目考試。
借考生按借考的有關規定辦理報名報考手續。
3.報名表一經上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其考生所報項目進行更改,確因特殊情況上報有誤需要更改者,按重新報名處理。
報考費
初中學生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收費按照《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中考體育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云發改收費〔2009〕1454號)文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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