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小編 2016-04-11 23:57:02
2016年西藏省山南中考考試時間及科目安排公布!
(一)考試組織
以地市為單位設立考區,考區設考區委員會,由當地行署(市人民政府)分管負責人任考區主任,教育行政部門及教育考試機構負責人任副主任,并有公安、保密、監察等部門負責人參加,考務工作實行考區主任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考區委員會負責領導、組織、管理本考區的考試實施及處理考試期間本考區發生的重大問題。考區內根據實際情況可設立若干考點,考點應設在地區行署(市人民政府)或縣(區)人民政府所在地,應有利于考生參加考試,有利于考試的組織管理。因特殊情況需增設考點的,須經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批準。考試工作由各地市招生辦、自治區人民政府駐格爾木辦事處招生辦、西藏民族大學招生辦組織實施。具體考務工作參照《西藏自治區高中、中專學校招生全區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藏教考試〔2014〕17號)辦理。
除藏語文和英語按試卷要求答卷外,其它各科目必須用漢語言文字答卷,否則不予評卷。
考生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必須接受使用金屬探測器進行的安全檢查。除準考證、二代身份證或戶口本(卡)、2B鉛筆、書寫藍(黑)字跡的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電子存儲設備、各類計時工具(如手表、電子表等)、錄放設備、涂改液、修正帶、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進入考場,否則視為違規。
區內考生的體育科目考試在自治區教育廳有關部門指導下,由各地市教育(體育)局、自治區人民政府駐格爾木辦事處招生辦、西藏民族大學招生辦按照教育部、自治區教育廳相關要求組織實施。內地西藏班(校)考生的體育科目考試由各學校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在成都考點借考考生的體育科目考試在西藏自治區中考結束后兩天內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在成都考點組織實施,在西藏民族大學考點借考的考生直接參加西藏民族大學附屬中學的體育科目考試。
各地市招生辦、自治區人民政府駐格爾木辦事處招生辦、西藏民族大學招生辦及內地西藏班(校)須于6月30日前,將體育科目考試信息采集到西藏自治區中考招生管理系統中,并報送自治區教育考試院。
(二)命題、閱卷
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負責組織命題、試卷印制及制定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試題(包括副題)在啟封及使用完畢前按國家絕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標準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絕密級事項管理。評卷、登分、統分工作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
2016年我區高中、中職學校招生全區統一考試實行網上閱卷。各地市招生辦、自治區人民政府駐格爾木辦事處招生辦、西藏民族大學招生辦及內地西藏班(校)務必按要求組織好考生考前答題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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