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6-11-25 10:31:56
4)具有哈市九區戶口的考生須提交戶口;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須提交本人與父親或母親在哈市九區居住的居住證明(公安部門頒發的《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有效期內的《暫住證力原件及復印件,己申領《居住證》但在資格認定時沒有下發的可提交由受理派出所出具的加蓋公章的《黑龍江省居住證申請表》或《暫住人口信息登記表》)和考生本人與父親或母親的戶口原件及復印件;
5)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須提交考生父栄或母親在我市工作5年的證明材料(須提交下列三種務工證明之一:有用工單位的,由用工單位出具工作證明;自主從業的,出具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靈活就業的,由居住地街道勞動就業保障部門出具靈活就業證明);注:考生父母雙亡的,出具其法定監護人的相關材料。
報考哈爾濱重點高中配額志愿的考生須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考生除提交報考重點高中統招志愿的(1)一(4)項[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須提交(1)-(5)項]材料外,還須出具證明八年級結束前已在就讀學校就學、畢業學年未轉學或外出借讀的材料(具備條件的,由就讀學校出具,須與電子學籍一致)。
報考哈爾濱重點高中資格審查程序是如何進行的?
具備報重點高中資格的考生,須在報名時按要求向就讀學校出具有關材料,由考生所在班級的班主任審查認定后,報校長審查,審查合格后,對具備報重點高中資格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具備報配額生資格的考生名單,在學校公示一周。公示無異議后,由學校報區中招辦復審,復審合格后的名單報市招考辦備案;在資格審査的每一個環節,凡有異議的,要認真調查核實,及時反饋,需要提供補充材料的,要及時補充;不合格的,要及時告知當事人并說明原因。
哈爾濱中考考生報名信息的采集
考生報名信息采集由各區、縣(市)中招辦組織進行,應屆畢業生由考生就讀學校承擔具體采集工作,往屆生由區、縣(市)中招辦負責采集工作;報名時,首先由考生填寫《哈爾濱市2016年中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報名登記表》并簽字確認,考生報名的信息采集用手工鍵盤錄入。考生報名的文字信息采集完成后,由各區、縣(市)中招辦或考生就讀學校負責粘貼考生照片井加蓋學校或中招辦騎縫章,報名登記表各區留存;報名結束后,由各區、縣(市)中招辦對考生報名信息進行整理匯總和信息核對,核對無誤后將報名信息數據上報市招考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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