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珠海教育局 作者:珠海教育局 2017-01-20 17:55:06
(二)考生須提交資料
1.二代身份證及戶口簿復印件(原件備查);
2.在外地就讀的本市戶籍考生,應提交所就讀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注明全國統一學籍號并加蓋當地縣區級以上學籍管理部門公章),地理、生物初中學業考試等級證明(或成績證明—須注明考生分數及科目滿分,加蓋當地縣區級以上教育局招生考試部門公章)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合格證明;
3.港澳考生應提交身份證、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復印件(原件備查)。臺灣考生應提交市級臺務部門出具的證明和戶口簿、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復印件(原件備查)。
4.隨遷子女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應提交:父親或母親在珠海辦理的居住證復印件(原件備查)和在珠海市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或大病醫保)繳費記錄;
5.往屆生應提交九年義務教育證書復印件(原件備查);
6.有政策照顧加分的考生還應提交相應證明文件的復印件(原件備查)。
五、照顧政策
根據市教育局有關文件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具有珠海市戶籍的應屆考生可以享受降分投檔的政策性照顧:
(一)下列各類考生可在低于錄取控制分數線10分以內,由市招生辦提供名單及考生基本信息給學校審閱錄取:
1.少數民族考生(提供珠海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少數民族考生情況登記表--附件2、戶口簿)。
2.駐國家確定的一類至六類“艱苦邊遠地區”、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至三類“島嶼”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作戰部隊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軍人的子女;個人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或者個人平時榮獲三等功3次及以上,或者個人榮獲國家、軍隊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獎勵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及一至六級傷殘軍人的子女。具體按珠海市教育局、珠海警備區政治部《關于做好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27號)執行。
(二)下列各類考生可在低于錄取控制分數線2分以內,由市招生辦提供名單及考生基本信息給學校審閱錄取:
1.歸僑青年、歸僑子女、華僑子女(提供市級僑務部門出具的證明、戶口簿或我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考生父母具備華僑身份的證明、出生證明、護照)。
2.臺灣省青年(提供市級臺務部門出具的證明、戶口簿、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以上各類證明交驗原件、提交A4紙復印件,學校須在審核完畢后張榜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七天。符合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其照顧分數不得累計。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認真做好考生報名資格審核及確認工作。各區、直屬初中須在報名規定時間內做好考生報名信息確認和照顧政策加分資料匯總工作,并及時做好隨遷子女報考公辦普通高中資格審核和指標生資格確認工作。
(二)各單位要以對考生負責態度,認真仔細做好有關報名資格審核工作。務必做到數據準確,無錯漏。各區、直屬初中須于2017年2月23日前將《珠海市2017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考生學籍信息表》(附件2)報送市招生辦;于2017年4月8日前將考生申請照顧政策加分資料匯總、初審后報送市招生辦;于2017年5月12日前將《珠海市2017年普通高中指標生資格考生信息表》(附件3)報市招生辦。聯系人:陳啟鎏、余嘉妍,電話:2124373,郵箱:zhszsb@163.com。
(三)各單位要及時做好考生報名資格審核及公示工作。對隨遷子女報考公辦普通高中資格審核結果和指標生資格確認名單,應及時公布,主動接受考生及家長監督。
中考報名及資格審核工作是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基礎,事關廣大考生切身利益。各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和宣傳,精心組織、加強管理,確保中考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中考網,2024中考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