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永州教育局 作者:永州教育局 2017-03-20 09:30:38
3、音體美特長生。為支持學校辦出特色,普通高中學校可從招生計劃中劃出3%以內的指標用于招收音體美特長生。各縣區普通高中學校特長生招生方案報所屬教育局審批并報市教育局備案,局直屬高中學校特長生招生方案直接報市教育局審核并在市教育局監督下進行。
4、外省市回流生。為優化生源結構,允許在外省市就讀的永州籍優秀應屆初中畢業生回本地普通高中就讀,學校可在招生計劃5%的比例內通過插標考試擇優錄取回流生。外省市回流生招生錄取原則上應在7月25日前完成。
從2018屆初中畢業生(2017年初二年級學生)開始,在招生錄取時,對于全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中政史綜合、生地綜合成績均在本縣區范圍內排名前5%,且語文成績不低于110分的考生,可降10分參與錄取;在本縣區范圍內排名前2%,且語文成績不低于120分的考生,可降20分參與錄取。
(六)優惠政策
1、規范優惠加分項目。根據國家有關規定,2017年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優惠項目為:①烈士子女(憑市民政局證明及烈士證原件)加20分。②少數民族考生,聚居鄉的加10分,散居的加5分。③農村獨生子女戶和兩女結扎戶加10分。④省級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干部加10分。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研究性學習獲省一等獎加10分,省二等獎加5分,市一等獎加5分(集體項目獲獎加分為作品主要完成者,且加分不超過三人)。考生有以上多項優惠加分的不累計加分,取其中最高一項加分。
2、嚴格履行程序。享受優惠加分的考生將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提交學校,學校在4月30日前統一交到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把關,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各初中學校必須將審核反饋的符合優惠加分條件的學生名單及時在校內張榜公示,沒有公示的考生不予認可。各地將公示無異議的名單在5月20日前報市教育局。凡有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考生的優惠加分資格,并對有關工作人員按規定給予處分。
(七)組織實施
中心城區的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由市教育局中招辦牽頭,市、區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9縣的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由各縣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相關方案并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報市教育局審核后組織實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管理區)要成立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建立層層目標管理責任制和考評機制,對考試、考查、綜合素質評價以及高中招生工作都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將責任明確到人,確保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招生工作順利實施,確保中考招生工作萬無一失,公平公正。
(二)切實規范中考管理。一要規范辦學行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執行課程計劃,加強對初中畢業班教學工作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嚴禁為追求升學率而剝奪學生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權利。對限制初中畢業生參加學業水平考試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同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參考人數將作為計算縣域內初中生輟學率的依據。二要切實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根據教育部和國家保密局制定的《教育工作中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的要求,國家教育地區級統一考試在啟用之前的試題(包括副題)、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屬國家機密級事項,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考場(學校)必須嚴格按照有關保密要求,會同公安、保密、紀檢監察等部門,切實做好考試安全保密工作。三要狠抓考風考紀,規范考場管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大中考工作的管理力度,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和巡考制度,健全對考風考紀的督察機制,落實對考試的監督檢查和評估;進一步規范考務工作,建立健全培訓、考核和獎懲制度,增強考場工作人員的工作責任感。
(三)切實做好招生工作。一要加強招生考試政策宣傳。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采取多種形式及時公布全市招生考試實施方案,做好招生考試的政策宣傳工作,提高政策知曉率。要加強對學校領導及畢業班教師的招生政策的培訓,做到政策掌握上下一致、宣傳口徑上下一致。對違規宣傳發布招生考試信息的行為,將給予嚴肅查處。二要加強招生指導服務。對社會和家長普遍關心的問題要認真解釋,為考生及考生家長提供報名、考試、錄取等方面的咨詢服務。三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各項規章制度,堅持招生工作的各項程序,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四)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市教育局將對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及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實施全程監控。要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一把手”負責制,嚴格實行中考組考工作和高中招生工作責任追究制,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造成嚴重后果的,堅決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五、本《方案》解釋權屬永州市教育局。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中考網,2024中考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