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寧夏日報 作者:周一青 2017-05-18 10:21:09
除相關政策規定外各地不得出臺其他加分政策
教育部日前發出關于做好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確各地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招生辦學的規定和政策。
通知要求,要清理和規范加分項目,大幅減少、嚴格控制加分項目,取消體育、藝術等學生加分項目。在普通高中招生中,嚴禁公辦普通高中超計劃、違反規定跨區域、以民辦學校名義招生,依法加強民辦學校招生管理。
5月15日,從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基礎教育處了解到,寧夏要求,中考要堅持教育公益性原則,堅持以學生的學業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為依據,實行公平競爭、擇優錄取,確保教育公平。除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自治區相關政策規定,對烈士子女、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子女、現役軍人子女、殘疾人考生等優撫對象以及華僑子女、港澳臺學生、少數民族學生等實行加分(或降分錄。┲猓魇、縣(區)不得出臺其他加分政策。
據介紹,今年中考,寧夏要求要嚴格執行普通高中取消“擇校生”政策,做到“零擇校”,保證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各市、縣、區要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籍管理,享受指標到校政策的學生,要在本初中學校有就學兩年以上的經歷,嚴格控制、防止一些城鎮初中學校的學生,為升入優質普通高中而轉到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侵占農村學校學生或薄弱學校學生的利益。涉及精準扶貧的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繼續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向建檔立卡貧困村、貧困戶學生傾斜,適當照顧,具體辦法由市、縣(區)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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