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騰訊微信 作者:共青團新聞聯播 2017-09-18 10:00:14
“找我爸,找我媽擺平。”有孩子回答,這讓她有些失望。
從2013年開始,王家娟一直對青少年犯罪情況進行調研,在一個學校,有學生組織成“青龍幫”“虎頭會”的學生幫派,成員基本上是富二代。一次,“青龍幫”成員到“虎頭會”成員的寢室,把對方打得頭破血流。王家娟得知后找到學校詢問情況,學校卻回答“沒事,學生就破了點皮”。學校也沒有給公安機關也沒有報案,雙方就私了了。
反方:不降低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但不“放羊”
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院長、教授宋英輝:
不主張降低14周歲這一刑事責任年齡。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多數還是家庭和社會環境造成的,不是他本身的原因。如果這些孩子換一個環境就是很好的孩子,所以隨意降低年齡,把家庭和社會的責任讓未成年人承擔有點不公平。
從醫學角度,他也給出理由,有大量的醫學、影像學證明,事實上真正成熟的人是在20~26歲之間,所以未成年人情緒控制和行為控制的能力跟成年人不一樣,有時候控制不了自己。另外,他的認知能力不足,這種情況下簡單的加重刑罰懲罰的方式解決不了根本問題。
不過,他認為以上兩點理由并不是最重要的。他最擔心的是,未成年人出現問題之后,社會對他們干預方式是非專業的,簡單用處罰方式對待這些孩子,讓他們的人格形成、再融入社會和正常人際關系交往都可能會形成障礙,甚至會形成反社會的傾向。
不降低刑事責任年齡不給他定罪,不是不管他。如果建立了比較完備的教育矯正體系,民眾對降低責任年齡的呼聲也不會這么高,管束的時間可以更長,比如定罪3年,管束時間可能達到5年或者6年,甚至更長時間,直到把他矯正好為止。
處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機構一定要專業,比如探討設立專門的少年警務機構。
如果機構不專業,光降低犯罪,不僅不能有效控制犯罪,而且可能制造出更多的嚴重的犯罪行為,辦案的效果有時候是相反的。
宋英輝觀察到一個現象,北京的檢察機關做了相關統計,違法犯罪的孩子勸退率在60%,勸退之后的復學率是23%。勸退之后大部分孩子不能上學,小孩兒不能讀書。那么問題就來了,越不能讀書,他們的重復犯罪率就會越高,學校是教育人的地方,不能無緣無故的把學生勸退或者開除,實在管不了的孩子,可以進入專門學校或者其他機構,但不能把他推到社會上。
“我們跑了十幾所工讀學校,很多人反映學校里面有25%的學生,完全是被邊緣化,因為他們對教學的課程不感興趣,這個要變不了,教育失敗將來可能會越來越嚴重。”他提出更深層次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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