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12-21 13:51:50
5.成績呈現。
考試成績可以采用分數、等級等多種形式呈現,鼓勵有條件的市僅以“等級”呈現成績,避免學生分分計較、過度競爭。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以分數形式呈現;其他科目可以分數或等級形式呈現。等級劃分及細化具體辦法由各市確定。
(二)健全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和分析,是培育學生良好品行、發展個性特長的重要手段。
1.科學確定評價內容。
綜合素質評價內容主要包括學生的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等5個方面。初中學校要根據義務教育的性質、學生年齡特點,結合教育教學實踐,充分反映學生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查學生的日常行為和突出表現。將綜合實踐活動中的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勞動與技術教育以及理化生實驗操作和沒有作為錄取計分科目的學科,在綜合素質評價中予以反映和體現。
2.完善評價程序和辦法。
以全國中小學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為基礎,建立全省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平臺;有條件的市可以根據自身實際建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平臺,并與省的平臺對接。初中學校要為每位學生建立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客觀、真實和準確記錄學生日常行為和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
從2017年初中一年級新生入學開始,學校要指導學生及時做好寫實記錄,整理遴選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動和典型事實證明材料。檔案材料要突出重點,簡潔明了,便于高中階段學校在招生中使用。在每學期結束時,初中學校要將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動記錄和事實材料進行審核、公示,并及時將公示后確認無異議的事實材料統一導入信息管理平臺。學生畢業時,學校要根據評價內容和標準,綜合學生各學期的各方面表現,分別對5個方面作出寫實性評價,并可以等級呈現。
3.切實做好評價工作。
各地要積極完善綜合素質評價辦法,做到客觀真實、方便運用,并扎實開展評價工作。省教育廳制訂綜合素質評價的統一要求,市制訂科學規范的評價體系,學校按要求實施。學校要建立健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機制,明確本校實施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要求和措施。要建立由年級長、班主任和相關教師組成的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所在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確保綜合素質評價客觀科學、真實可信。班主任和相關教師及學校黨、團、學生組織要充分利用寫實記錄材料,圍繞學生發展核心素養標準,對學生成長過程進行指導,引導學生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增強社會責任感,培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發展進步。
(三)改革招生錄取模式。建立健全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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