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8-03-09 15:56:58
(三)招生錄取辦法。高中階段學校實行全市統一考試、分類錄取。根據考生報名志愿的優先類別進行錄取;普通高中學校由基教科負責錄取,中等專業學校(含職業中專、技工學校)由職成教科負責錄取;高職類學校由市招考辦錄取。優先類別未被錄取的可參加中等專業學校或高職學校的二次錄取;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學校,可根據學生志愿和錄取條件進行二次錄取。
1、普通高中錄取。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考查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普通高中招生采取“分數等級”方式錄取新生。即,各普通高中學校根據自身辦學特色,對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信息技術、實驗操作等8個科目中的若干學科提出錄取的等級要求,并報市教育局批準后,向社會公布。在錄取過程中,先結合普通高中學校所提科目等級要求將符合條件的考生納入錄取范圍,再按照語文(含傳統文化)、數學、英語(含聽力測試)、體育四科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錄取分數線上同分人數超出招生計劃,再按照剩余科目等級組合高低確定錄取人選。
充分發揮招生指標分配對促進初中學校均衡發展的積極作用,公辦優質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指標的分配比例不低于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的60%并向農村薄弱學校傾斜。對初中教育鞏固率低或違反規范辦學行為規定并造成不良影響的學校,視情調減其指標生分配名額,直至完全取消其分配指標的資格。往屆畢業生、學籍學校與就讀學校不一致的考生,不享受指標生名額。指標生分配方案由各縣市區教育局確定,在各初中學校及社會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無異議后,于4月20日前上報市教育局。優質高中錄取時,先按審定的指標分配方案分校擇優錄取,再對未錄取考生統一錄取(招生計劃的其余40%)。指標生的中考成績若低于所報考高中分數線30分以上,將取消其指標生資格,其名額轉入非指標生。
(1)綜合錄取:在規定時間內,由市教育局按考生志愿和學校招生計劃,根據各高中學校提交的錄取方案要求組織錄取。
(2)特長錄取:有音、體、美等特長生招收計劃的高中學校,均應制定招生簡章和工作方案經主管教育部門同意后,在3月15日前報市教育局審定,并將招生計劃、報名與專業考試要求和錄取原則等通過招生簡章向社會公開,逾期視為無招生計劃。原則上,特長生招收計劃不得超過招生總計劃的5%。6月14—15日,考生可持準考證到報考的第一志愿高中學校報名,并按其要求參加專業考試。各招生學校必須于6月20日前將特長生考試結果和錄取方案報市教育局審定。鼓勵各縣市區在當地招收足球特長生,每年招生總數由各學校自行確定。其中,德州一中、德州二中、齊河一中、禹城一中,可面向全市招收足球特長生,原招生范圍外錄取人數不得多于10人,其資格審查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特長生由高中學校組織專業考試,市教育局按照招生計劃,根據中考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進行錄取。特長生文化課設定最低分數控制線,低于分數線的不具備錄取資格。
(3)試點開展自主招生。普通高中學校可以在招生總計劃2%的比例內,面向轄區內初中學校實行自主招生;綜合素質評價為A且有突出表現或特殊才能的初中畢業生可由初中學校校長向高中學校實名推薦,高中招生學校制定自主招生方案需經當地區縣教育局審核確定后以縣區教育局正式文件方式,于5月底前報市教育局。
2、職業院校錄取。“34”和“23”及五年一貫制等高職高師類學校錄取,將根據省教育廳要求設定最低分數線。報考德州市內師范學校招收的“23”考生,需參加招生學校的面試,面試不合格或未參加面試的不予錄取。具體報名錄取工作另行發文通知。
3、職普融通互轉工作。縣域內職普融通互轉工作由縣市區自行組織;市屬高中學校與三區(德城、經濟、運河)范圍普融通互轉工作由市教育局、市屬高中學校組織。各縣市區內職普融通招生計劃及錄取方案由各縣市區普通高中學校、中職學校報當地教育局審核后,以縣區教育局正式文件方式于7月10日前報市教育局基教科、職成教科審定。(縣市區和學校未按期上報職普融通招生計劃及錄取方案的視為本年度不開展職普融通互轉工作。)
(四)特殊考生政策。依據國家有關政策及省教育行政部門文件精神,取消國家或省教育行政部門明確規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項目。
1.加分條件。
2.申請免英語聽力測試。對于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純音聽力檢測結果為每側耳的平均聽力損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貝(HL)的考生,憑我市市級或市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聽力檢測證明(報告),可以申請免英語聽力測試。免英語聽力測試的考生,其英語聽力測試的成績按下列公式換算:聽力測試成績=英語筆試成績×30/120。
3.申報審查。凡符合規定條件的特殊考生(包括聽力殘疾學生),報名時須將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交學校,學校指導考生如實填寫《德州市2018年中考特殊考生登記表》一式兩份;班主任和學校負責人審查無誤后,將名單在學校內顯要位置公示不少于5天,無異議后校長簽字,加蓋學校公章;學校持登記表、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集體辦理審查手續;縣市區教育局查驗證明材料并簽字,填寫《特殊考生名單》,匯總結束后在媒體或網站公示不少于5天,無異議后,在名單上加蓋單位公章,連同《登記表》、證明材料復印件于4月15日前報市教育局審核。市教育局將全市特殊考生名單在網站上公示5天,對有異議者將予調查核實。
(五)報到與注冊。各普通高中學校通知被錄取的學生于7月20日前到校報到并辦理注冊等手續;7月31日前須將學生信息上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職業學校辦理注冊手續的時間由學校按照上級相關要求確定。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中考網,2023中考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