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招生計劃分配方式
1. 完善招生計劃編制辦法
綜合考慮初中畢業生人數、區域內學校布局、學校規模和班額等因素,按照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要求,堅持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原則,合理確定年度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招生計劃并督促各縣(市、區)嚴格執行。各縣(市、區)要按照省、市下達的年度招生任務,細化分解到縣(市、區)的高中階段學校,并劃定分考區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2. 增加初中畢業生接受高中階段教育機會
著力提高教育基礎薄弱地區特別是高中階段毛入學率較低地區的普及程度,統籌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提高中等職業教育招生比例。各縣(市、區)要切實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招收初中畢業生工作,鼓勵和引導動手能力強、職業傾向明顯的學生接受職業教育,為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奠定基礎。
3. 促進升學機會公平
繼續實行優質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辦法,招生名額適當向農村初中傾斜,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普通高中分配生比例不得低于當年學校招生計劃的50%,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適當提高。各縣(市、區)要以全國學籍系統中符合分配生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報考數為基礎,結合轄區內初中學校年度教育質量督導評估結果和薄弱初中改造進展情況,統籌考慮“獎勵優秀”和“扶持薄弱”等因素,制定科學合理的指標到校分配方案。落實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中招升學考試政策,切實保障隨遷子女受教育權益。支持和鼓勵高中階段學校積極創造條件,進行必要的無障礙環境改造,招收符合錄取標準的殘疾考生,給予殘疾學生學業、生活上的支持和幫助。完善和落實學生資助政策,確保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2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
1. 推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繼續實行初中畢業、高中招生“兩考合一”,名稱規范為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從2017年入學的初中一年級新生開始,將《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所設定的全部科目納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范圍,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確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質量。學業水平考試在相應課程結束后進行,實行隨教隨考隨清,減輕學生備考負擔。其中,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學由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試卷、統一考試時間;體育與健康和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由省教育廳明確統一要求,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綜合實踐活動(含信息技術、勞動技術、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藝術(音樂、美術)等科目的考核由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以初中學校為主實施,相關特長和表現等體現在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之中。以上各科目考試成績以分數或等級呈現。
招生錄取計分科目采取4(語數外體)+6(政史地理化生)+1(理化生實驗操作)模式,將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與健康和理化生實驗操作作為錄取計分科目。語文、數學、外語、地理、生物、物理、化學七個科目實行閉卷考試,道德與法治、歷史實行開卷考試。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分值的設定,以義務教育課程方案、課程標準設置的課時、課程容量等為主要依據。其中,省統考科目的分值,由省教育廳統一設定。
2. 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和分析,是培育學生良好品行、發展個性特長的重要手段。根據義務教育的性質、學生年齡特點,結合教育教學實際,細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評價內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學生的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查學生的日常行為規范養成和突出表現。評價程序包括寫實記錄、整理遴選、公示審核、形成檔案等。初中學校和教師要指導學生做好寫實記錄,整理遴選具有代表性的活動記錄和典型事實材料。初中學校要將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動記錄和事實材料進行公示、審核,為每位學生建立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提供給高中階段學校招生使用。檔案材料要突出重點,簡潔明了,準確揭示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面。初中學校和教師要充分利用寫實記錄材料,對學生成長過程進行指導,促進學生發展進步。省教育廳將制定全省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統一要求,以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為基礎,建立全省統一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化管理平臺;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科學規范的評價體系;高中學校在招生時要制訂具體的使用辦法。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從2017年入學的初中一年級新生開始實施。
3. 深化考試內容改革
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標準確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內容,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增強與學生生活、社會實際的聯系,注重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加強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題庫建設,開展試卷評估和分析,提升考試命題質量和水平。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中考網,2024中考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