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立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
將初中畢業、高中招生“兩考合一”,統一規范為“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
考試科目:涵蓋《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規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中的信息技術等13科。其中外語包括聽力,物理、化學、生物包括實驗操作。
綜合實踐活動的其他相關情況(包括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社會實踐、勞動與技術教育)納入綜合素質評價內容。
考試方式: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采取書面考試;體育采取現場測試;信息技術和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采取操作考試;音樂、美術可采取過程性與終結性考查相結合的方式。
成績呈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分數呈現為主,鼓勵有條件的市改進成績呈現方式,探索“等級”呈現,克服分分計較,避免過度競爭。
各科目分值如下:語文120分、數學120分、外語120分、物理80分、化學70分、生物50分、道德與法治75分、歷史75分、地理50分、體育50分、信息技術10分、理化生實驗10分,共830分。
音樂、美術可用等級或“合格”“不合格”呈現,也可用分數呈現。具體形式由各市確定。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具體實施辦法由各市按照省統一要求制定。
2深化中考命題改革
1.改革考試內容。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命題聚焦“立德樹人”,以義務教育課程標準為命題依據,以必備知識、關鍵能力、學科素養、核心價值為考查內容,著力提升考試評價的育人功能,發揮積極導向作用,助力推動素質教育。
命題體現基礎性、綜合性、應用性、創新性:增強基礎性,考查學生必備知識和關鍵能力;增強綜合性,關注學生綜合素質和學科素養;增強應用性,注重理論知識與生活實際的緊密聯系。
注重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增強創新性,減少單純記憶類、機械訓練類試題,加大開放性、探究性試題的比例,帶動教師教學手段和學生學習方法的變革。
2.加強命題能力建設。統籌研究和推進命題改革,提高教師的命題能力和考試評價工作的現代化水平,切實發揮考試的正面導向作用。加強考試機構、考務組織、招生錄取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建設,加強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題庫建設,做好試題試卷保密工作,確保試題試卷安全。
學業水平考試命題工作由省教育廳確定統一要求,各市可自主命題,也可委托省教育科學研究院命題(信息技術考試可委托省電化教育館命題、理化生實驗操作可委托省教育技術裝備中心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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