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 作者:中考網 2019-04-23 11:41:37
2.專項要求:
專項包括:聲樂、器樂、舞蹈三項。(注:無論是主項門類還是副項門類都遵從以下要求)
A.聲樂包括:美聲唱法,民族唱法;
B.器樂包括:鋼琴,手風琴、西洋管弦樂(含打擊樂),民族管弦樂(含打擊樂)注:不招收古琴、葫蘆絲、巴烏、豎笛;
C.舞蹈包括:古典舞,民族民間舞。注:不招收拉丁舞、街舞、健美操、芭蕾舞、現代舞。
3.測試要求:(伴奏音樂光盤或U盤,U盤內只存有考試曲目)
聲樂:全部清唱
器樂:除鋼琴外自備樂器,演奏一首曲目
舞蹈:自備練功服和表演服裝及伴奏,表演一個舞蹈
注:評審過程中,評委中途叫停,不影響專業測試成績。
九、專業測試組織要求
1.規范考試程序。由資格審查組對每名考生進行身份核實,由考務組全面負責音樂測試,由紀檢小組監督考試全過程,區教體局派巡視員對整個考試進行全程監督。
2.嚴格考試紀律。做到“公正、公平、公開”,主考在考前封存考務人員的通訊工具,每個測試項目由評委現場打分,最后取平均分計入總分。各測試小組嚴格執行考試辦法和要求,最終成績由評委共同進行簽字確認。各專業測試考場,均采取全程攝像。
3.所有帶隊教師和家長禁止進入校門,所有考生測試時間同時出具學籍證和準考證,由資格審查小組逐個核實,以防冒名頂替。
4.考生對考試流程如有疑問,可撥打學校舉報電話:84717850。
十、專業測試錄取及規定
1.合格證發放。
藝術專業測試成績達60分的人數超招生計劃2倍的專業,按招生計劃的2倍發放專業合格證,專業測試成績達60分的人數不足招生計劃2倍的專業,按專業測試成績達60分的人數發放專業合格證,專業測試成績達60分的人數不足招生計劃1.5倍的專業,將適當縮減該專業招生計劃(藝術專業特長生專業測試合格證按聲樂、舞蹈、器樂三個專業分類確定、發放)。
2.音樂專業考生的錄取。
第一批錄取:對專業測試成績優秀(各專業招生計劃的40%,聲樂前8名,舞蹈前5名,器樂前4名)且高中招生考試成績達到及格線的考生,全部錄取;
第二批錄取:對高中招生考試成績達總成績65%以上的考生如果大于招生計劃時,按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至招生計劃滿額為止。
高中招生考試成績達總成績65%以上的考生如果小于招生計劃,全部錄取,剩余計劃由招生學校提出使用方案,經教體局批準后,按方案使用。如專業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高中招生考試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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