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9-04-30 10:23:47
2、藝術比賽
參加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校園文化藝術節系列活動的三獨比賽、美術作品比賽獲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優惠加分3分、2分、1分;獲得市級一、二等獎優惠加分2分、1分;獲得區級一等獎優惠加分1分。同一學生在三年中參加同一類別比賽獲獎只計最高一次,參加不同類別比賽獲獎可累加。
參加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校園文化藝術節系列活動的藝術展演及建制班合唱、合奏比賽,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優惠加分4分、3分、2分;獲省級一、二等獎分別優惠加分2分、1分;獲市級一、二等獎加分1分、0.5分;獲區級一等獎加分0.5分;。同一學生在三年中參加同一類別比賽獲獎只計最高一次,參加不同類別比賽獲獎可累加。
說明:如果獎項設有特等獎的,則特等獎視為一等獎,一等獎視為二等獎。
3、體育競賽
在由教育、體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體育比賽中,獲得國家級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名的分別優惠加分9分、8分、7分、6分、5分、4分、3分、2分;獲省級第一、二、三、四、五、六名的優惠加分7分、6分、5分、4分、3分、2分;獲市級第一、二、三名的分別優惠加分4分、3分、2分;獲區級第一、二名的分別優惠加分3分、2分;獲得團體項目獎的按50%計算優惠分。
同一學生在三年中參加同一類別比賽獲獎只計最高一次,參加不同類別比賽獲獎可累加。
4、創新與科技
(1)獲得教育、科技行政部門組織的科技創新與發明大賽或創客類比賽省級一、二等獎分別優惠加分3分、2分,市級一等獎優惠加分2分。多人組合參賽的按50%優惠加分。同一學生在三年中參加同一類別比賽獲獎只計最高一次,參加不同類別比賽獲獎可累加。
(2)參加信息學競賽獲提高組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優惠加分7分、5分、3分。參加信息學競賽獲普及組省級一、二等獎分別優惠加分3分、2分。同一人在三年中多次獲獎,只計最高一次。
說明:如果獎項設有特等獎的,則特等獎視為一等獎,一等獎視為二等獎。
四、選拔程序。
1、4月26日公布直升生方案。
2、4月27日,計算成績并排隊,審查資格,按1:3的比例公布直升生文化成績入圍名單。
3、4月28日,文化成績入圍的學生愿意直升的,自行申報并上交材料,學校登記核查優惠加分。
4、4月30日,根據學生志愿并按學業綜合成績排隊,從高到低確定對口直升生名單。
5、5月2-4日,公示名單。
五、本方案解釋權歸學校校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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