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9-05-20 16:10:39
5.各考點要如實填寫中考英語聽力試聽情況表,由考點主考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由各考區匯總后于6月19日上午交市考試院中考管理室。
三、評卷工作
1.初中畢業生升學文化課考試評卷工作在市招委、市教育局的領導下統一進行,成立市中考評卷工作領導小組。今年中考繼續實行全市統一網上閱卷。評卷工作由市教育考試院、市教科所具體組織實施。網上閱卷工作方案另行下發。
2.主城區及下花園區考生可通過電話和市教育考試院指定網站查詢本人成績,其它縣區中考成績由本縣區招生部門及時告知考生本人。
3.成績公布后兩日內,考生如對其成績有疑問,可填寫《查分申請表》,通過考生所在學校統一交當地招辦,由各縣區招辦匯總交市考試院。考生答卷的核查及更正工作由市考試院直接負責。查分只查非選擇題,選擇題部分不予查分。
4.6月19日前各縣區上報體育、實驗操作成績。
四、填報志愿
1.各縣區招生部門、學校要加強對考生填報志愿的指導,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強迫考生填報志愿。
2.今年全市報考“3+4”本科院校的考生于7月2日8:00—6日18:00在市考試院網站上填報志愿;報考中高職學校的考生于7月7日8:00—15日18:00在網上填報志愿。主城區及下花園區報考市直高中的考生于7月2日8:00—4日18:00在網上填報志愿。其它縣區填報普高志愿的時間及方式由各縣區教育局自定。所有考生志愿信息以考試院網站數據庫為準。各縣區、各學校要做好填報志愿的輔導工作,并嚴格核對考生填報志愿信息確認表,確保每一位考生志愿信息填報無誤。
3.考生填報志愿可兼報各類學校,不加類別限制。
4.為方便考生填報志愿,各縣區公布本縣區普通高中填報志愿參考分數線,市考試院公布市區普通高中填報志愿參考分數線。
5.“3+4”本科、五年制和“3+2”高職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由省教育考試院確定。中等職業學校不劃定分數線,按志愿全部建檔。
五、錄取
1.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按照考生志愿、錄取批次及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由微機出檔。
2.錄取批次及時間:
提前批:7月7日--9日“3+4”本科錄取。在“3+4”本科錄取時,如出現考生分數并列導致超出招生計劃的情況時,按照以下科目順序:語文、數學、英語、文綜、理綜,依照單科成績高低進行錄取。
第一批:7月10日--19日普通高中錄取。
第二批:7月24日--8月2日省部屬職業類學校錄取。
第三批:8月初市屬職業類學校錄取。
3.市直普通高中錄取由市考試院組織實施,市考試院根據相關規定和考生志愿按照先統招生后名額分配生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名額分配生招生計劃原則上用于錄取本地各初中學校劃片招生范圍內的在籍在校應屆初中畢業生。條件是學生學籍必須在本校,并且初一至初三年級三個學年均在本校學習。對正常轉移學籍、休學以及進城農民工子女的名額分配生資格認定,由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應根據實際制定相關規定。各額分配生資格由所在學校進行公示,審查由各縣區教育科(股)負責。
錄取“3+4”本科的考生必須是具有我省初中三年正式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錄取五年制和“3+2”高職的考生必須是參加當年中考的初中畢業生。
錄取教育類專業新生須從當年參加中考的初中畢業生中錄取,不實行自主招生。
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對象為應往屆初中畢業生、未升學普通高中畢業生、城鄉勞動者、退役士兵等。
4.凡進行自主招生的中職學校錄取的普通中專班,憑考生的應往屆初中畢業證復印件、高中畢業證書復印件到市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凡依照法律、法規批準設立的民辦學校,享有與同級、同類公辦學校同等的招生權。錄取工作必須依據教育行政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在當地招生部門的統一指導下進行。民辦學校招生按批次及考生志愿,由招生部門一次性提供給所報學校,由學校審查錄取,并到同級招生部門辦理錄取手續。
望各單位接此通知后,周密安排,認真組織,嚴格執行工作程序和要求,按要求做好各項工作,確保中考相關工作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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