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整理 2019-11-20 16:53:00
1.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報考普通高中:
(1)由人力社保部門認定的屬“原北京下鄉知青子女”的考生;
(2)由區臺辦認定的屬“臺胞子女”的考生;
(3)有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開具介紹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員進站批準函”(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人員子女證明的考生;
(4)由人民解放軍相關政治部門認定的屬“隨軍子女”的考生;
(5)有市人力社保部門簽發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人員子女的考生;
(6)父(或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戶籍的考生;
(7)由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認定的屬“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職工子女”中的非農業戶籍考生。
2.由首鋼礦業公司認定的屬“職工子女”中河北省戶籍的考生,可以報名并報考從石景山區招生的普通高中和首鋼高級技工學校。
3.由中國化學工程第六建設公司北京分公司認定的屬“化六建北京分公司子女”中的非本市戶籍的考生,可以報名并報考通州區普通高中及其他規定可以報考的學校。
(四)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教委等四部門制訂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京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辦發〔2012〕62號)精神,符合下列各項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報名并報考中等職業學校:
1.進城務工人員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北京市居住證、居住登記卡或工作居住證;
2.進城務工人員在京有合法穩定的住所;
3.進城務工人員在京有合法穩定職業已滿3年;
4.進城務工人員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醫療保險或養老保險)已滿3年(不含補繳);
5.隨遷子女具有本市學籍且已在京連續就讀初中3年學習年限。
(五)除上述所列情況外,沒有本市正式戶籍的本市應屆初三年級學生可以報名借考。
(六)高級中等學校在校學生(含休學生)不得報名。
3)上海報名對象及報名條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戶籍的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199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往屆初中畢業生、結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或原初中畢業學校,下同)或戶籍所在區縣報名。
(二)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非本市戶籍學生可在本市參加中招報名:
1.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同時考生本人為持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的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或考生父母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證》上登記地址所在區縣報名。
2.考生父母一方及本人持有效期內《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且考生為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所在區縣報名。
3.考生父母一方為本市戶籍,且考生為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滿2年的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往屆生須取得2015年本市中招報名資格),可在學籍學校所在區縣報名。2017年起按本條款報名的考生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須滿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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