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整理 2020-02-04 15:21:33
如:
其人視端容寂,若聽茶聲然(《核舟記》)
十二、以
1.用作介詞
表示憑借,譯為“憑、靠”。例:乃入見。問:“何以戰?”(《曹劌論戰》)
表示工具、方式、方法,譯為“用、拿、把、按照”。策之不以其道。(《馬說》)
2.用作連詞
表示并列、承接、修飾,“以”相當于“而”。
例:俯身傾耳以請
表示目的,譯為“來、用來”。例:屬予作文以記之(《岳陽樓記》)
表示動作、行為產生的原因,可譯為“因”,“因為”,“由于”。
例: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岳陽樓記》)
3.用作副詞
譯為“已”,“已經”。例:固以怪之矣。(《陳涉世家》)
十三:則
1.連詞
(1)表示承接關系,可譯為“就”。
例: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岳陽樓記》)
。2)表示假設關系,可譯為“如果”,“那么”。
例:萬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魚我所欲也》)/
誠如是,則霸業可成。(《出師表》)
(3)表示轉折關系,可譯為“卻”。
例:余則蘊袍敝衣處其間。(《送東陽馬生序》)
2.表示判斷,可譯為“就是”。
例:此則岳陽樓之大觀也。(《岳陽樓記》)
十四、因
1.連詞,表示順接上文,可譯為“于是”、“就”。
例:安陵君因使唐雎使于秦。(《唐雎不辱使命》)
2.介詞,表示動作、行為發生的原因
依據、方式,可分別譯為“由于”、“憑借”、“依靠”。例:高祖因之以成帝業。(《隆中對》)
3.介詞,可譯為“根據”、“依照”。
例:罔不因勢象形。(《核舟記》)
4.副詞,可譯為“因此”。
例:因以為號焉。(《五柳先生傳》)
十五、且
1.副詞
(1)用在動詞或數詞前,表示動作行為將要發生,可譯為“將”,“將要”、“將近”。
例: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愚公移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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