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各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多地對新冠肺炎疫情的應急響應等級進行了調整。其中廣東、山西由省級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調整為二級響應。甘肅、遼寧、貴州、云南由一級響應調整為三級響應。
2月24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布會上,國家衛生健康委新聞發言人、宣傳司副司長米鋒表示,“目前看,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全國疫情形勢出現積極向好的趨勢,有關省份可根據各地實際情況適當調整應急響應級別,做到分區分級精準防控,有序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上海市衛生發展研究中心首席顧問、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胡善聯告訴記者,下調應急響應級別和全國疫情形勢好轉有關。但一定要根據疫情形勢,決不能本末倒置,為了恢復生產而下調應急響應級別。
根據《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省級一級應急響應階段下,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需在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組織協調省政府各部門和各級地方人民政府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應急指揮等需及時向國務院和衛生部報告工作情況。每天收集、評估、報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
一級響應下,將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會、影劇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停工、停業、停課;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以及相關物品等;臨時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和設備。
而下調應急響應等級則意味著該地疫情已經得到控制,形勢好轉。省級政府可實行對本行政區的更多事項的決定權。該地區開始逐步進行復工復產。
2月24日,上海市衛生發展研究中心首席顧問、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胡善告訴記者,相比一級響應由國務院決定,二級、三級響應則可以由省級政府決定。6省下調應急響應級別,首先與全國疫情形勢好轉有關,沒有全國疫情形勢好轉,個別省份也無法作出這樣的決定。接下來,該地區可以逐步生產。
但胡善聯強調,恢復生產與下調應急響應等級一定不能本末倒置。下調應急響應等級一定要依據疫情形勢,比如要達到多少天沒有新發病例。決不能為了恢復生產就下調應急響應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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