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社區 作者:田小會 2020-05-22 14:49:01
七、指標到校生的公示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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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到校生全過程實行公示制度,中心城區應嚴格按以下要求執行公示制度,郊區新城各招生區域參照中心城區辦法執行。
1.公示分配名額
成都市教育ju將在成都市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公示“5+2”區域各初中學校以及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各區分配到的市級統分指標名額(包括高中學校名稱、名額數)。各中心城區教育行政部門也應在官方網站公示本區范圍內所有初中學校分配到的市級統分指標、區域指標及區域調劑指標名額(包括高中學校名稱、指標類型、名額數)。各初中學校應在校內、畢業班級內公示本校分配到的市級統分指標、區域指標及區域調劑指標名額(包括高中學校名稱、指標類型、名額數)。
2.公示操作辦法
成都市教育ju將在成都市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公示全市指標到校生操作辦法。各中心城區教育行政部門也應在本區教育行政部門官方網站公示本區指標到校生操作辦法。各初中學校應在校內公示本校指標到校生操作辦法。
3.公示推薦過程及結果
各初中學校應在校內、畢業班級內張榜公示本校符合指標到校生基本條件的所有學生名單、產生出的結果(包括學生姓名、對口的高中學校以及符合條件但自愿放棄的學生名單)。
4.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5.指標到校生資格確定后原則上不得填報其他學校,不得被其他學校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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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ju將對各區(市)縣指標到校生工作進行考核,2020年9月1日前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應將省級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到校生計劃分配到校情況報市教育ju。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也應對本區域內各初中學校的工作進行相應考核。同時,成都市教育ju還將對中心城區各初中學校產生的指標到校生進行跟蹤調查,對出現違規行為的高中、初中學校,將按規定嚴肅查處。
八、其他
。ㄒ唬┧圀w指標操作辦法
市直屬學校藝體指標生的操作辦法另行通知。
(二)校內指標操作辦法
市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及一般普通高完中可根據自身情況,招收校內指標生。校內指標生占學校的統招生計劃但不能突破本校在本招生區域統招生計劃的20%。校內指標生的資格、程序、錄取、公示等與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區域指標生相同,限招本校符合條件的初中畢業生。計劃由各學校上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核。中心城區由各區教育行政部門上報成都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并統一公布執行,郊區新城各招生區域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公布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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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學校(初中)需要享受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到校生名額,應提出申請,“5+2”區域民辦學校應提前向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匯總并簽署意見,報成都市教育ju審核,在分配指標時統籌安排;其余各招生區域民辦學校應在規定時間內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在分配指標時統籌安排。
民辦學校(高中)可根據自身情況,參照市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及一般普通高完中校內指標生操作辦法招收校內指標生,招生對象為學籍在本校、升學區域也在學校所在招生區域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操作程序參照校內指標生政策執行。
(四)推薦指標到校生的紀律要求
指標到校生的選送應該本著學生自愿的原則,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強迫學生申請指標。各區(市)縣、學校要按照統一時間、要求及程序開展此項工作,保證學生正常完成九年義務教育,不得提前、違規確定名額,不得以招收指標到校生名義提前變動初中學生學籍,不得違規組織選拔考試。學生同意作為指標到校生的,應填寫相應表格(法定監護人簽署意見,學校加蓋公章);學校和學生(法定監護人)雙方必須嚴格遵守約定,否則,造成的后果由違約方承擔。高中學校擅自招收非本校指標到校生一律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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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應于4月30日前上報本區擬享受的市級統分指標名額總數。
2.申請招收區域調劑指標生的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應于4月29日前向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應寫明生源所在區及擬執行的區域調劑指標名額),區教育行政部門匯總并簽署意見后(加蓋區教育行政部門公章),于4月30日前上報成都市教育ju審核,由成都市教育ju統一分配;申請接收區域調劑指標的區應于4月30日前向成都市教育ju提出書面申請(應寫明所需學校及區域調劑指標名額)。
3.申請享受指標名額的民辦初中學校(含民辦高完中的初中部),應在4月29日前向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區教育行政部門匯總并簽署意見后,于4月30日前上報成都市教育ju審核。
4.中考報名結束后,各區應組織初中學校對所有學生是否符合指標到校生基本條件進行審核,并在校內、班級內公示審核結果,審核工作結束后,各區匯總本區范圍內各初中學校符合指標到校生基本條件的學生數據,并按規定格式填寫《各初中學校符合指標到校生基本條件人數統計表》、加蓋區教育行政部門公章,于5月7日前上報成都市教育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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