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來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0-08-05 10:35:01
2.志愿修改。在志愿填報期間,考生可以憑報名號和密碼,在網上及時修改。
05,錄取規定和錄取辦法
根據《荊州市教育局關于規范2019年全市中職學校招生秩序的通知》(荊教辦〔2019〕20號),中等職業學校分兩次開展錄取:
(1)8月10日,由市中考辦按照應屆初中畢業生網上志愿填報情況,在省中招系統上統一組織錄取。錄取名單由市中考辦下達到各招生學校,并統一發放由市中考辦和招生學校蓋章的錄取通知書,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到校報到。凡未經招生學校和市中考辦蓋章的錄取通知書及錄取行為一律無效。
(2)錄取高中畢業生、往屆初中畢業生和其他人員時,由招生學校憑學生的畢業證、身份證原件到市中考辦統一辦理錄取手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全市普通高中錄取,按照以下規定及辦法實施:
(一)錄取條件
應屆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考查成績,是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的基本條件。(1)綜合素質五個維度的評價結果均達到B等及以上,考查成績達到C等,方能參加省級、市級示范(重點)高中錄取;(2)綜合素質五個維度的評價結果、考查成績均達到C等,方能參加一般普通高中的錄取。
(二)錄取順序及規定
普通高中學校招生,按照錄取批次順序錄取,每個批次按學校類別順序和考生志愿順序依次擇優錄取。錄取的具體規定如下:
1.前一批次錄取后落選的考生參與后一批次錄取。考生一經錄取,不再參加下一批次的錄取。
2.錄取同一批次的考生時,按照考生志愿順序實施。
3.省級、市級重點高中錄取時,先完成統招計劃,再進行統配計劃的錄取。考生填報某所重點高中學校志愿后,首先參加統招生排序,若未進入統招計劃,隨即自動進入該校統配生排序。統配計劃一次性下達到初中學校,在統招計劃錄取資格線下60分以內,根據考生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志愿擇優錄取。初中學校未完成的統配計劃指標統一收回,按考生志愿及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4.錄取工作結束后,凡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普通高中學校,不再組織補錄。
5.各類高中學校錄取時,在投檔資格線內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依次遞補。考試成績相等時,優先錄取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高且具備優錄條件的考生;若還不能區分,則按順序依次比較學業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成績,擇優錄取。
6.市教育局下達的2所省級重點高中的圓夢計劃錄取生,納入提前批次專項錄取。各地推薦的“圓夢計劃”學生需在省中招系統填報提前批“圓夢計劃”志愿和其他批次學校志愿。經我局核審通過后的“圓夢計劃”學生直接通過省中招系統錄取,錄取后,學生在省中招系統上填報的其他批次學校志愿一律失效;經審核不符合“圓夢計劃”條件的學生,按照其填報的其他批次學校志愿參與錄取。
7.考生可結合我局公布的普通高中錄取工作日程安排表(另行下發),憑報名號和密碼在省中招系統上查詢錄取結果。
(三)劃線辦法
市教育局在中考成績公布后,統一劃定全市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省級重點高中(荊州中學、沙市中學)面向縣(市、區)招生,根據學校面向縣(市、區)招生計劃,按1:2的比例劃定投檔分數資格線。各高中學校一律不得劃定錄取分數線進行提前招生。
(四)錄取實施
錄取工作由市中考辦統籌管理,省級示范(重點)高中和市級重點高中、提前批次的錄取工作由市中考辦統一組織實施,其他普通高中的錄取工作由各縣(市、區)中考辦具體組織實施,錄取數據報市中考辦審定。
市、縣(市、區)中考辦通過省中招系統分批分段為招生學校投檔,在招生學校審閱考生電子檔案確認錄取后,統一打印錄取名冊。凡審核通過并于省中招系統錄取的考生,招生學校需于5個工作日內發放由市教育局中考辦、縣(市、區)中考辦和招生學校共同驗印蓋章的錄取通知書。凡未經招生學校、縣(市、區)中考辦和市中考辦蓋章的錄取通知書一律無效。
06,加分優錄規定及建檔辦法
(一)加分優錄
普通高中加分優錄規定,按我局《關于做好2020年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加分優錄工作的通知》(荊教辦〔2020〕10號)執行。
(二)建檔
考生檔案由初中學校負責組建。考生檔案材料包括:初中學籍檔案、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表、考生體檢表、優錄登記表和學生中考志愿信息表(志愿信息表統一張貼于檔案袋封面)。
縣(市、區)中考辦負責錄取時的考生檔案管理,錄取結束后,招生學校到各地中考辦領取考生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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