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海教育局 作者:北海教育局 2022-05-27 08:18:01
中考網整理了關于2022年廣西北海中考招生計劃,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招生計劃
(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
詳見《關于下達2022年北海市普通高中及市直初中、小學、幼兒園招生計劃的通知》(另行發文)。
(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
“3+2”形式五年制高職大專班、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計劃詳見《關于下達2022年北海市直和轄區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的通知》(另行發文)。
普通高中招生錄取
(一)錄取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考生的考試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主要錄取依據。考生自主選擇學校,學校擇優錄取考生。
(二)組織實施
在市教育局的領導下,市、縣招生考試機構具體負責制定本轄區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辦法和招生錄取工作的組織實施。
(三)招生計劃類型
普通高中招生分統招生、定向生、建檔立卡脫貧戶、特長生招生等四個計劃類型。
1.統招生計劃
指考生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且成績達到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招生學校根據考生志愿并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擇優錄取新生的計劃。統招生計劃面向全體體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招生。
2.定向生計劃
指根據有關規定,將繼續落實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年度招生指標(指該校當年招生計劃數減去特長生招生計劃數和建檔立卡脫貧戶計劃)分配到轄區內初中學校的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從定向學校具有定向生錄取資格的考生中擇優錄取新生的計劃。定向生計劃面向具有定向生錄取資格的考生招生。
從市轄區的各初中學校定向生計劃面向以下考生招生:①經審核確認為具有定向生資格的考生;②市青少年藝術團成員;③參加政府部門舉辦的國際性、全國性比賽獲集體項目一、二等獎的考生。
3.建檔立卡脫貧戶計劃
指為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相關政策,從各公辦普通高中年度總招生計劃中劃出一定招生名額,專項用于招收建檔立卡脫貧戶家庭考生的計劃。建檔立卡脫貧戶計劃只面向具有建檔立卡脫貧戶計劃錄取資格的考生招生。
4.特長生計劃
特長生分體育類特長生和藝術類特長生。經批準同意實行特長生招生的學校根據本校辦學特色,從年度招生總計劃劃出一定比例(自治區星級特色普通高中、立項建設特色普通高中學校及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學校經市教育局同意后可適當提高比例)招生名額,專項用于招收在藝術、體育等方面具有特殊潛能的學生。其中,自治區星級特色高中特長生人數不超過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20%。自治區星級特色高中立項建設學校特長生人數不超過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10%。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和普通高中特長生人數不超過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5%。
市轄區藝術、體育類特長生招生專業測試在市教育局領導下,由市教育局素質教育科統一組織實施。合浦縣藝術、體育類特長生招生專業測試方式由合浦縣教育局確定。
招生學校類型
普通高中分為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享受示范性普通高中政策學校和一般普通高中學校等3種類型。
1.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北海中學、北海市第七中學、合浦廉州中學、合浦縣第一中學。
2.享受示范性普通高中政策學校:北海市第二中學(北京八中北海分校)、北京師范大學北海附屬中學、北京市第八中學北海實驗學校、北海市外國語實驗學校、西北師范大學北海附屬中學。
3.一般普通高中:除上述9所學校外的其余公辦、民辦高中。
錄取條件
1.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及享受示范性普通高中政策學校
(1)基本條件
①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B等級以上(含B等級);
②物理、化學實驗和信息技術操作技能考查以及生物、地理學科成績合格。
(2)成績要求
①定向生計劃和建檔立卡脫貧戶計劃。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等級須達到A等級以上(含A等級);
②統招生計劃。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等級須達到C+等級以上(含C+等級)。
2.一般普通高中學校
(1)基本條件
①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C等級以上(含C等級);
②物理、化學實驗和信息技術操作技能考查以及生物、地理學科成績合格。
(2)成績要求
①統招生計劃。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等級須達到C+等級以上(含C+等級);其中,九中統招生特色班(體育班和藝術班)需參加特長生考試,且考試成績須達到市教育局制定的特長專業測試成績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②建檔立卡脫貧戶計劃。不受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等級限制,但須是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并經審核認定為建檔立卡脫貧戶家庭的考生。
錄取條件
普通高中學校實行特長生招生和統一考試招生兩種招生模式。
1.特長生招生
(1)錄取資格
參加特長生招生的考生按要求在中考報名系統進行專業測試報名。符合條件的考生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特長項目專業測試。市教育局劃定市轄區統一的藝術、體育類專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長生招生錄取最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等級為B+等級,其他的普通高中學校特長生招生錄取最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等級為C+等級。考生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等級和特長項目專業測試成績均須達到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線,方可參加招生學校特長生招生錄取。
(2)錄取辦法
特長生由市招生考試院實行網上統一錄取,從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等級及專業測試成績均達到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中按專業測試成績擇優錄取。專業測試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2.統一考試招生
統一考試招生包括定向生計劃、建檔立卡脫貧戶計劃、統招生計劃等3種招生計劃類型的招生,實行網上統一錄取,分四個批次進行。
(1)成績排序規則
考生的總成績和各單科筆試成績都以等級形式呈現。總成績和各單科筆試成績劃分為八個等級,由高到低等級比例依次為A+等級占8%,A等級占22%,B+等級占12%,B等級占10%,C+等級占16%,C等級占16%,D等級占13%,E等級占3%。普通高中錄取時,考生成績按以下規則排序:
①在普通高中各批次錄取時間段中,招生學校先按照報名考生總成績等級進行排序,總成績等級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先予錄取。
②在考生總成績等級相同時,按照考生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和歷史等科目的書面考試單科成績中最高等級的數量由多到少的順序排序錄取;若考生最高等級的數量也相同,則按照次一等級的數量由多到少的順序排序錄取;依次類推。
③報考同一所學校的考生,如總成績等級相同且各單科成績中各等級數量也相同的考生,則按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和歷史的順序依次比較各單科成績等級,單科成績等級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先予錄取。
④如果用上述方法仍無法區分時,可用考生的原始總分進行比較,擇優錄取。
(2)錄取辦法
①定向生計劃招生。具備定向生錄取資格的考生,根據定向分配到本校的招生計劃結合本人意愿填報志愿。招生學校根據成績排序規則按招生計劃數從該初中學校已填報志愿的考生中擇優錄取。因定向學校考生成績達不到要求或其他原因沒有完成的定向生計劃調整為統招生計劃,面向全體考生招生。
招收市青少年藝術團成員和參加政府部門舉辦的國際性、全國性比賽獲集體項目一、二等獎考生的計劃單列,按成績排序規則擇優錄取。
民辦學校考生作為一個整體共享定向生計劃,不直接分配到校。定向生計劃名額分配詳見今年另行印發的分類計劃表。
②建檔立卡脫貧戶專項計劃招生。具備招生學校建檔立卡脫貧戶計劃錄取資格的考生,根據個人成績及意愿,填報招生學校的建檔立卡脫貧戶專項計劃,招生學校按招生計劃數根據考生的志愿和成績排序規則擇優錄取。
③統招生計劃錄取。招生學校按招生計劃數根據考生的志愿、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成績排序規則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
市九中統招生特色班(體育班和藝術班)錄取,文化成績和相對應的特長專業測試成績都符合條件的,先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文化成績相同者,再按相對應的特長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市九中統招生體校班由市教育局、市旅游文體局審批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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