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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官職常識
中央官職
秦設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組成中樞機構。丞相管行政,太尉管軍事,御史大夫管監察和秘書工作。漢朝大體上沿襲秦制稱為三公,下設九卿,分管各方面政務,后世又演變為三省六部制。三省為中書省(決策)、門下省(審議)、尚書省(執行),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宋代中書省職權擴大,同樞密院分掌文武大權,門下、尚書省遂廢。明代內閣為最高政務機構,內閣大臣稱為輔臣,首席輔臣稱首輔(即宰相)。清代有軍機處,王、公、尚書等為軍機大臣,掌握政府大權。
六部,包括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吏部,管官吏任免、考核、升降等事;戶部,管土地戶口、賦稅財政等事;禮部,管典禮、科學、學校等事;兵部,管軍事;刑部,管司法刑獄;工部,管工程營造、屯田水利等事”。各部長官為尚書,副職為侍郎。下設郎中,副職稱員外郎,下屬官員有主事等。
寺即官署。九寺即九卿之官署。漢以太常、光祿勛、衛尉、太仆、廷尉、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為九寺大卿。歷代略有變動,迄于清。
(1)光祿寺:掌宮廷宿衛及侍從,北齊以后掌膳食帳幕,唐以后始專司膳。
(2)太仆寺:掌輿馬畜牧之事,北齊始曰太仆寺,清光緒改革官制時并入陸軍部。
(3)太常寺:秦署奉常,漢改太常,掌宗廟禮儀,至北齊始有太常寺,清末廢。
(4)宗正寺:明清為宗人府,掌天子宗族事。
(5)大理寺:掌刑獄案件審理,秦漢為廷尉,北齊為大理寺,歷代因之,清為大理院。
(6)衛尉寺:掌門衛屯兵,北齊改為衛尉寺,隋改為軍器儀仗、帳幕之類,明廢,清有鑾儀衛。
(7)鴻臚寺:秦曰典客,漢改大鴻臚,掌贊導相禮。鴻,聲也,臚,傳也,傳聲贊導,故曰鴻臚。至北齊曰鴻臚寺,清末廢。
(8)少府寺:掌山澤之事,后又掌宮中服飾衣物、寶貨珍貴之物,隋改為監,歷代因之,明始廢。
(9)太府寺:即大司農,掌錢谷金帛諸貨幣。
此外,中央還設有專門機構和官員,負責管理圖書、編修歷史、制定歷法等工作。如司馬遷、張衡曾任太史令。高啟為翰林國史編修等。
地方官職
秦漢主要行政區是郡。郡的長官,秦稱郡守,漢稱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區是州,州官稱刺史,屬官有長史、司馬等。唐代在一些軍事重鎮設節度使,屬官有行軍司馬、參謀、掌書記等。宋代州官稱知州,縣官稱知縣。明清改州為府,稱知府。
此外,漢代也設州,天下分十幾個州,基本上是監察區,中央派官員去刺探情況,稱刺史。隋唐全國分十幾個道,也稱監察區,中央派官員前往巡視,稱黜陟使。宋代時全國分二十左右路,路中設若干司,分管各方面的事務。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機構叫行中書省,明代改稱承宣布政使司,習慣上仍稱為“省”。
官職名稱
爵:即爵位、爵號,是古代皇帝對貴戚功臣的封賜。舊說周代有公、侯、伯、子、男五種爵位,后代爵稱和爵位制度往往因時而異。如漢初劉邦既封皇子為王,又封了七位功臣為王,彭越為梁王,英布為淮南王等;魏曹植曾封為陳王;唐郭子儀被封為汾陽郡王;清太祖努爾哈赤封其子阿濟格為英親王,多鐸為豫親王,豪格為肅親王。再如宋代寇準封萊國公,王安石封荊國公,司馬光為溫國公;明代李善長封韓國公,李文忠封曹國公,劉基封誠意伯,王陽明封新建伯;清代曾國藩封一等毅勇侯,左宗棠封二等恪靖侯,李鴻章封一等肅毅伯。
丞相:是封建官僚機構中的最高官職,是秉承君主旨意管理全國政務的人。也稱相國、宰相,簡稱“相”。
太師:指兩種官職。其一,古代稱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后多為大官加銜,表示恩寵而無實職。如宋代趙普、文彥博等曾被加太師銜。其二,古代又稱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為”東宮三師“,都是太子的老師,太師是太子太師的簡稱,后來也逐漸成為虛銜。如《梅花嶺記》”顏太師以兵解“,顏真卿曾被加太子太師銜,故稱。再如明代張居正曾有八個虛銜,最后加太子太師銜;清代洪承疇也被加封太子太師銜,其實并未給太子講過課。
太傅:古代”三公“之一。又指”東宮三師“之一,如賈誼曾先后任皇子長沙王、梁懷王的老師,故封為太傅。后逐漸成為虛銜,如曾國藩、曾國荃、左宗棠、李鴻章死后都被迫贈太傅。
少保:指兩種官職,其一,古代稱少師、少傅、少保為”三孤“,后逐漸成為虛銜,如《梅花嶺記》”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蟬脫“,文天祥曾任少保官職,故稱。其二,古代稱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為”東宮三少“,后也逐漸成為虛銜。
尚書:最初是掌管文書奏章的官員。隋代始設六部,唐代確定六部為吏、戶、禮、兵、刑、工,各部以尚書、侍郎為正副長官。如《張衡傳》:”上書乞骸骨,征拜尚書。“再如大書法家顏真卿曾任吏部尚書,詩人白居易曾任刑部尚書,史可法曾任兵部尚書。
學士:魏晉時是掌管典禮、編撰諸事的官職。唐以后指翰林學士,是皇帝的秘書、顧問,參與機要,因而有”內相“之稱。明清時奉旨、侍讀、侍講、編修、庶吉士等雖亦為翰林學士,但與唐宋時翰林學士的地位和職掌都不同。如《(指南錄)后序》”以資政殿學士行“,這是文天祥辭掉丞相后授予的官職;《譚嗣同》”君以學士徐公致靖薦“,徐致靖當時任翰林院侍讀學士,這是專給帝王講學的官職。白居易、歐陽修、蘇軾、司馬光、沈括、宋濂等都曾是翰林學士。
上卿:周代官制,天子及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貴者謂”上卿“。如《廉頗藺相如列傳》:”廉頗為趙將……拜為上卿。“
大將軍:先秦、西漢時是將軍的最高稱號。如漢高祖以韓信為大將軍,漢武帝以衛青為大將軍。魏晉以后漸成虛銜而無實職。明清兩代于戰爭時才設大將軍官職,戰后即廢除。《張衡傳》”大將軍鄧騭奇其才“,鄧騭當時為漢和帝的大將軍。
參知政事:簡稱”參政“,是唐宋時期最高政務長官之一,與同平章事、樞密使、框密副使合稱”宰執“。宋代范仲淹、歐陽修、王安石都曾任此職。《訓儉示康》”參政魯公為諫官“,”魯公“指宋真宗時的魯宗道。《譚嗣同》”參預新政者,猶唐宋之參知政事,實宰相之職“。
軍機大臣:軍機處是清代輔佐皇帝的政務機構。任職者無定員,一般由親王、大學士、尚書、侍郎或京堂兼任,稱為軍機大臣。軍機大臣少則三四人,多則六七人,被稱為”樞臣“。清末漢人只有左宗棠、張之洞、袁世凱等短時間地任過軍機大臣。《譚嗣同》”時軍機大臣剛毅監斬“。
軍機章京:參見”軍機大臣“條。是軍機處的辦事人員,軍機大臣的屬官,被稱為”小軍機“。《譚嗣同》:”皇上超擢四晶卿銜軍機章京,與楊銳、林旭、劉光第同參預新政。“
御史:本為史官,如《廉頗藺相如列傳》”秦御史前書曰“,”相如顧召趙御史書曰“。秦以后置御史大夫,職位僅次于丞相,主管彈劾、糾察官員過失諸事。韓愈曾任監察御史,明代海瑞曾任南京右僉都御史。再如《記王忠肅公翱事》”公為都御史,與太監某守遼寧“,王翱當時任都察院長官。
樞密使:樞密院的長官。唐時由宦官擔任,宋以后改由大臣擔任,樞密院是管理軍國要政的最高國務機構之一,樞密使的權力與宰相相當,清代軍機大臣往往被尊稱為”樞密“。宋歐陽修曾任樞密副使。《指南錄(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樞密使,都督諸路軍馬。“文天祥當時掌管軍事要務。
左徒:戰國時楚國的官名,與后世左右拾遺相當。主要職責是規諫皇帝、舉薦人才。《屈原列傳》:”屈原者,名平,楚之同姓也。為楚懷王左徒。“
太尉:元代以前的官職名稱。是輔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漢代稱大司馬。宋代定為最高一級武官。《林教頭風雪山神廟》:”我因惡了高太尉,生事陷害,受了一場官司。“高太尉指高俅。
上大夫:先秦官名,比卿低一等。《廉頗藺相如列傳》:”拜相如為上大夫。“當時藺相如比上卿廉頗官位要低。
大夫:各個朝代所指的內容不盡相同,有時可指中央機關的要職,如御史大夫、諫議大夫等。《屈原列傳》:”上官大夫與之同列,爭寵而心害其能。“”上官大夫“,一般認為是指上官靳尚。”子非三閶大夫歟?“屈原擔任的是掌管王族昭、屈、景三姓事務的長官。《〈指南錄〉后序》:”縉紳、大夫、士萃于左丞相府。“指的便是御史大夫、諫議大夫等。
士大夫:舊時指官吏或較有聲望、地位的知識分子。《師說》:”士大夫之族,曰師曰弟子者,則群聚而笑之。“《石鐘山記》:”士大夫終不肯以小舟夜泊絕壁之下,故莫能知。“《訓儉示康》:”當時士大夫家皆然。“《五人墓碑記》:”郡之賢士大夫請于當道。“
太史:西周、春秋時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書、策命諸侯卿大夫、記載史事,兼管典籍、歷法、祭祀等事。秦漢以后設太史令,其職掌范圍漸小,地位漸低。司馬遷做過太史令。《張衡傳》:”順帝初,再轉,復為太史令。“《五人墓碑記》:”賢士大夫者,問卿因之吳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長姚公也。“文起為翰林院修撰,史官,故稱太史。
長史:秦時為丞相屬官,如李斯曾任長史,相當于丞相的秘書長。兩漢以后成為將軍屬官,是幕僚之長。《出師表》:”侍中、尚書、長史、參軍,此悉貞良死節之臣。“”長史“指張裔。《赤壁之戰》:”子瑜者,亮兄瑾也,避亂江東,為孫權長史。“
侍郎:初為宮廷近侍。東漢以后成為尚書的屬官。唐代始以侍郎為三省(中書、門下、尚書)各部長官(尚書)的副職(詳見”三省六部“條)。韓愈曾先后任過刑部、兵部、吏部的侍郎。《出師表》”侍中、侍郎郭攸之、費祎、董允等“,其中董允是侍郎。《譚嗣同》:”八月初—一日,上召見袁世凱,特賞侍郎。“袁世凱為兵部侍郎。
侍中:原為正規官職外的加官之一。因侍從皇帝左右,地位漸高,等級超過侍郎。魏晉以后,往往成為事實上的宰相。《出師表》提到的郭攸之、費祎即是侍中。
郎中:戰國時為宮廷侍衛。自唐至清成為尚書、侍郎以下的高級官員,分掌各司事務。如《荊軻刺秦王》:”諸郎中執兵,皆陳殿下。“此指宮廷侍衛。《張衡傳》”公車特征拜郎中“,”郎中“是管理車騎門戶的官名。
參軍:”參謀軍務“的簡稱,最初是丞相的軍事參謀,如《出師表》所說的參軍蔣琬。晉以后地位漸低,成為諸王、將軍的幕僚,如陶淵明曾任鎮軍參軍,《后漢書》著者范曄曾任劉裕第四子劉義康的參軍。隋唐以后逐漸成為地方官員,如杜甫曾任右衛率府胄曹參軍、華州司功曹參軍,白居易曾任京兆府戶曹參軍。
令尹:戰國時楚國執掌軍政大權的長官,相當于丞相,如《屈原列傳》:”令尹子蘭聞之大怒。“明清時指縣長,如《促織》:”天將以酬長厚者,遂使撫臣、令尹并受促織恩蔭。“
尹:參見”令尹“條。戰國時楚國令尹的助手有左尹、右尹,如《鴻門宴》”楚左尹項伯者“,左尹地位略高于右尹。又為古代官的通稱,如京兆尹、河南尹、州尹、縣尹等。·
都尉:職位次于將軍的武官。《陳涉世家》:”陳涉自立為將軍,吳廣為都尉。“《鴻門宴》:”沛公已出,項王使都尉陳平召沛公。“
冏卿:太仆寺卿的別稱,掌管皇帝車馬、牲畜之事。《五人墓碑記》”賢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吳公“’”因之“是吳默的字。
司馬:各個朝代所指官位不盡相同。戰國時為掌管軍政、軍賦的副官,如《鴻門宴》:”沛公左司馬曹無傷言之。“隋唐時是州郡太守(刺史)的屬官,如《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遷九江郡司馬。“白居易當時被貶至九江,位在州郡別駕、長史之下。
節度使:唐代總攬數州軍政事務的總管,原只設在邊境諸州;后境內也遍設,造成割據局面,因此世稱”藩鎮“。《紅樓夢》第四回:”雨村便疾忙修書二封與賈政并京營節度使王子騰。“
經略使:簡稱”經略“。唐宋時期為邊防軍事長官,與都督并置。如范仲淹曾任陜西經略副使。明清兩代有重要軍事任務時特設經略,官位高于總督。如《梅花嶺記》”經略洪承疇與之有舊“,洪承疇降清后曾任七省經略,駐扎江寧。
刺史:原為巡察官名,東漢以后成為州郡最高軍政長官,有時稱為太守。唐白居易曾任杭州、蘇州刺史,柳宗元曾任柳州刺史。
太守:參見”刺史“條。又稱”郡守“,州郡最高行政長官。范曄曾任宣城太守。《桃花源記》:”及郡下,詣太守,說如此。“《孔雀東南飛》:”直說太守家,有此令郎君。“《赤壁之戰》:”與蒼梧太守吳巨有舊,欲往投之。“
都督:參見”經略使“條。軍事長官或領兵將帥的官名,有的朝代地方最高長官亦稱”都督“,相當于節度使或州郡刺史。如《梅花嶺記》:”任太守民育及諸將劉都督肇基等皆死。“劉肇基是駐地方衛所的軍事長官。
巡撫:明初指京官巡察地方。清代正式成為省級地方長官,地位略次于總督,別稱”撫院“、”撫臺“、”撫軍“。如《五人墓碑記》:”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為魏之私人。“撫吳,即擔任吳地的巡撫。
撫軍:參見”巡撫“條。《促織》:”乃賞成,獻諸撫軍。“撫軍大悅,以金籠進上。”又稱作“撫臣”,如“詔賜撫臣名馬衣緞”。
校尉:兩漢時期次于將軍的官職。如《赤壁之戰》:“以魯肅為贊軍校尉。”魯肅當時擔任協助主帥周瑜規劃軍事的副將。唐以后地位漸低。
教頭:宋代軍中教練武藝的軍官,《水滸傳》中的林沖就是京城八十萬禁軍的槍棒教頭。
提轄: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訓練軍隊、督捕盜賊等事務。如《水滸傳》中的魯提轄魯智深。
從事:中央或地方長官自己任用的僚屬,又稱“從事員”。《赤壁之戰》:“晶其名位,猶不失下曹從事。”
知府:即“太守”,又稱“知州”。《登泰山記》:“是月丁未,與知府朱孝純子潁由南麓登。”
縣令:一縣的行政長官,又稱“知縣”。《孔雀東南飛》:“還家十余日,縣令遣媒來。”
里正:古代的鄉官,即一里之長。如《促織》:“令以責之里正。”
里胥:管理鄉里事務的公差。《促織》:“里胥狡黠,假此科斂丁口。”
二、科舉常識
察舉:漢代選拔官吏制度的一種形式。薦舉有考察、推舉的意思,又叫薦舉。由侯國、州郡的地方長官在轄區內隨時考察、選取人才,推薦給上級或中央,經過試用考核,再任命官職。察舉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賢良、文學、茂才等。漢代避劉秀諱,稱秀才為茂才。《張衡傳》:“永元中,舉孝廉不行。”《陳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榮,舉臣秀才。”
征辟:漢代選拔官吏制度的一種形式。征,是皇帝征聘社會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職。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級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屬吏,再向朝廷推薦。《張衡傳》:“連辟公府,不就。”“安帝雅聞衡善術學,公車特征拜郎中。”
孝廉:漢代察舉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順父母、辦事廉正的意思。實際上察舉多為世族大家壟斷,互相吹捧,弄虛作假,當時有童謠諷刺:“舉秀才,不知書;舉孝廉,父別居。”
科舉:指歷代封建王朝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叫科舉。從隋代至明清,科舉制實行了一千三百多年。《詩話二則·推敲》“島(指賈島)初赴舉京師”,意思是說賈島當初前去長安參加科舉考試。到明朝,科舉考試形成了完備的制度,共分四級:院試(即童生試)、鄉試、會試和殿試,考試內容基本是儒家經義,以“四書”“五經”文句為題,規定文章格式為八股文,解釋必須以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為準。
童生試:也叫“童試”。明代由提學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學政主持的地方科舉考試,包括縣試、府試和院試三個階段,院試合格后取得生員(秀才)資格,方能進入府、州、縣學學習,所以又叫入學考試。應試者不分年齡大小都稱童生。《左忠毅公逸事》“及試,吏呼名至史公”,這里就是指童生試,在這次考試中左光斗錄取史可法為生員(秀才),當時史可法二十歲。《促織》“邑有成名者,操童子業”,“操童子業”是說正在準備參加童生試。
鄉試:明清兩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因在秋八月舉行,故又稱秋闈(闈,考場)。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發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舉人,第一名叫解jiè元。
會試:明清兩代每三年在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因在春季舉行,故又稱春闈。考試由禮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總裁,各省的舉人及國子監監生皆可應考,錄取三百名為貢士,第一名叫會元。
殿試:是科舉制最高級別的考試,皇帝在殿廷上,對會試錄取的貢士親自策問,以定甲第。實際上皇帝有時委派大臣主管殿試,并不親自策問。錄取分為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的稱號,第一名稱狀元(鼎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二甲若干名,賜“進士出身”的稱號;三甲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的稱號。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一、二、三甲統稱進士。
及第:指科舉考試應試中選,應試未中的叫落第、下第。《祭妹文》:“逾三年,予披宮錦還家。”古時考中進士要披宮袍,這里“披宮錦”即指中進士。《祭妹文》:“大概說長安登科,函使報信遲早云爾。”“登科”是及第的別稱,也就是考中進士。
進士:參見“殿試”條。是科舉考試的最高功名。《儒林外史》第十七回:“讀書畢竟中進士是個了局。”貢士參加殿試錄為三甲都叫進士。據統計,在我國一千三百多年的科舉制度史上,考中進士的總數至少是98749人。古代許多著名作家都是進士出身,如唐代的賀知章、王勃、宋之問、王昌齡、王維、岑參、韓愈、劉禹錫、白居易、柳宗元、杜牧等,宋代的范仲淹、歐陽修、司馬光、王安石、蘇軾等。考中進士,一甲即授官職,其余二甲參加翰林院考試,學習三年再授官職。
狀元:參見“殿試”條。科舉制度殿試第一名,又稱殿元、鼎元,為科名中最高榮譽。歷史上獲狀元稱號的有一千多人,但真正參加殿試被錄取的大約七百五十名左右。唐代著名詩人賀知章、王維,宋代文天祥都是經殿試而被賜狀元稱號的。
會元:參見“會試”條。舉人參加會試,第一名稱會元,其余考中的稱貢士。
解元:參見“鄉試”條。生員(秀才)參加鄉試,第一名稱解元,其余考中的稱舉人。
連中三元:科舉考試以名列第一者為元,凡在鄉、會、殿三試中連續獲得第一名,被稱為“連中三元”。據統計,歷史上連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歐陽修《賣油翁》中提到的“陳康肅公堯咨”,陳堯咨與其兄陳堯叟都曾考中狀元,而陳堯叟則是連中三元。
鼎甲:指殿試一甲三名:狀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稱鼎甲。狀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別稱鼎元。
貢士:參見“會試”條。參加會試而被錄取的稱貢士。
舉人:參見“鄉試”條。參加鄉試而被錄取的稱舉人。舉人可授知縣官職。《儒林外史》第三回寫范進中舉后,張鄉紳立即送賀儀銀和房屋,范的丈人胡屠戶也立時變了嘴臉吹捧女婿“是天上的星宿”,而范得了消息,高興得發了瘋。說明古代中舉后便可升官發財。
生員:即秀才,參見“童生試”條。通過院試(童試)的可稱為生員或秀才。如王安石《傷仲永》“傳一鄉秀才觀之”。東漢時避光武帝劉秀諱,而稱秀才為茂才,《阿Q正傳》中稱趙少爺“茂才公”,表示諷刺。
八股文:明清科舉考試制度所規定的一種文體,也叫時文、制義、制藝、時藝、四書文、八比文。這種文體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規定由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個部分組成,每一部分的句數、句型也都有嚴格的限定。“破題”規定兩句,說破題目意義;“承題”三句或四句,承接“破題”加以說明;“起講”概括全文,是議論的開始;“入手”引入文章主體;從“起股”到“束股”是八股文的主要部分,尤以“中股”為重心。在正式議論的這四個段落中,每段都有兩股相互排比對偶的文字,共為八股,八股文由此得名。八股文的題目,出自《四書》、《五經》,八股文的內容,不許超出《四書》、《五經》范圍,要模擬圣賢的口氣,傳達圣賢的思想,考生不得自由發揮。
金榜:古代科舉制度殿試后錄取進士,揭曉名次的布告,因用黃紙書寫,故而稱黃甲、金榜。多由皇帝點定,俗稱皇榜。考中進士就稱金榜題名。
同年:科舉時代同榜錄取的人互稱同年。《訓儉示康》:“同年曰:‘君賜不可違也。’”
校:夏代學校的名稱,舉行祭祀禮儀和教習射御、傳授書數的場所。
庠xiáng:殷商時代學校的名稱。《孟子·齊桓晉文之事》:“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
序:周代學校的名稱。《孟子•;滕文公》:“設為庠序學校以教之。”古人常以庠序稱地方學校,或泛指學校或教育事業。
國學:先秦學校分為兩大類:國學和鄉學。國學為天子或諸侯所設,包括太學和小學兩種。太學、小學教學內容都是“六藝”(禮、樂、射、御、書、數)為主,小學尤以書、數為主。
太學:中國封建時代的教育行政機構和最高學府。魏晉至明清或設太學,或設國子學(監),或兩者同時設立,名稱不一,制度也有變化,但都是教授王公貴族子弟的最高學府,就學的生員皆稱太學生、國子生。《張衡傳》:“因入京師,觀太學。”《送東陽馬生序》:“東陽馬生君則在太學已二年。”
鄉學:與國學相對而言,泛指地方所設的學校。
國子監:參見“太學”條。漢魏設太學,西晉改稱國子學,隋又稱國子監,從此國子監與太學互稱,都是最高學府兼有教育行政機構的職能。如明代設“國子監”,而《送東陽馬生序》中則稱之為“太學”。
書院:唐宋至明清出現的一種獨立的教育機構,是私人或官府所設的聚徒講授、研究學問的場所,宋代著名的四大書院是:江西廬山的白鹿洞書院、湖南長沙的岳麓書院、湖南衡陽的石鼓書院和河南商丘的應天府書院。明代無錫有“東林書院”,曾培養了楊漣、左光斗這樣一批不畏閹黨權勢、正直剛硬廉潔的進步人士,他們被稱為“東林黨”。
文房四寶:舊時對筆、墨、紙、硯四種文具的總稱。著名的有:安徽涇縣的宣紙、安徽歙縣的歙墨、廣東端州的端硯、浙江吳興的湖筆。
監生:國子監的學生。或由學政考取,或地方保送,或皇帝特許,后來成為虛名,捐錢就能取得監生資格。《祝福》中的“四叔”就是“一個講理學的老監生”,《儒林外史》中的嚴監生則是一個吝嗇鬼的典型。
諸生:明清時期經考試錄取而進入府、州、縣各級學校學習的生員。生員有增生、附生、廩生、例生等,統稱諸生。《送東陽馬生序》“今諸生學于太學”,則是指在國子監學習的各類監生。
學官:古代主管學務的官員和官學教師的統稱。如祭酒、博士、助教、提學、學政、教授和教習、教諭等。
祭酒:古代主管國子監或太學的教育行政長官。戰國時荀子曾三任稷下學宮的祭酒,相當于現在的大學校長。唐代的韓愈、明代的崔銑(《記王忠肅公翱事》的作者)都曾任過國子監祭酒。
博士:古為官名,現為學位名稱。秦漢時是掌管書籍文典、通曉史事的官職,后成為學術上專通一經或精通一藝、從事教授生徒的官職。《三國志·呂蒙傳》:“孤豈欲卿治經為博士邪!”《送東陽馬生序》:“有司業、博士為之師。”
司業:學官名。為國子監或太學副長官,相當于現在的副校長,協助祭酒主管教務訓導之職。
學政:學官名。“提督學政”的簡稱,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試,并督察各地學官的官員。學政一般由翰林院或進士出身的京官擔任。《促織》:“又囑學使俾入邑庠。”學使即學政的別稱。《左忠毅公逸事》:“鄉先輩左忠毅公視學京畿。”指左光斗任京城地區的學政。
教授:原指傳授知識、講課授業,后成為學官名。漢唐以后各級學校均設教授,主管學校課試具體事務。
助教:學官名。是國子監或太學的學官,協助國子祭酒和國子博士教授生徒,又稱國子助教。
三、皇帝稱謂常識
稱廟號
廟號始于西漢,止于清朝,是封建皇帝死后,在太廟立室奉祀時的名號。一般開國的皇帝稱祖,后繼者稱宗。如宋朝趙匡胤稱太祖,其后的趙光義稱太宗。也有個別朝代前幾個皇帝皆稱祖。如明朝朱元璋稱太祖,其子朱棣稱成祖;清朝福臨(順治)稱世祖,玄燁(康熙)稱圣祖。但是在隋以前,并不是每一個皇帝都有廟號,因為按照典制,只有文治武功和德行卓著者方可入廟奉祀。唐以后,每個皇帝才都有了廟號。
稱尊號
尊號是為皇帝加的全由尊崇褒美之詞組成的特殊稱號。或生前所上,或死后追加。追加者亦可視為謚號。尊號一般認為產生于唐代。實際早在秦統一中國之初,李斯等人就曾為當時的秦王政上尊號曰“秦皇”。
稱年號
年號是封建皇帝紀年的名號,由西漢武帝首創,他的第一個年號為“建元”。以后每個朝代的每一個新君即位,必須改變年號,叫做改元。明朝以前,封建皇帝每遇軍國大事或重大祥瑞災異,常常改元。明朝自第一代皇帝朱元璋開始,包括明、清兩代,每一個皇帝不論在位時間長短,基本只用一個年號,如明太祖只用洪武,清高宗只用乾隆。
稱謚號
謚號產生于周朝。據說,周公制謚法,每個天子死后,就根據他生前的行為,給他一個代名。譬如,周武王,因為他滅商朝有武功,死后謚號為“武”,后人就不叫他周姬發,而叫他周武王了。周文王因為發揚文化,重視本國的農業生產,關心內政,謚號為“文”,后人亦就不叫他周姬昌,而叫他做周文王了。這種謚法一直流傳了兩千多年,直到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后,才跟著清王朝一同被消滅了。但是,謚法在秦朝時也曾一度中斷。這是因為,秦王贏政于公元前221年統一中國后,認為加謚號是“子議父,臣議君”,不可取。于是下令廢除了謚法,自稱“始皇帝”。后世子孫世代相傳,即二世、三世皇帝。后來到了漢朝,廟號、謚號才恢復過來。如漢武帝,他本名劉徹,廟號“世宗”,謚號“孝武”,全稱是“世宗孝武皇帝”,簡稱漢武帝。
怎么區分“廟號”和“謚號”?一般來說,凡稱某某祖、某某宗的就是廟號,凡稱某某帝的便是謚號。但在歷史各階段習慣上的稱呼又有些不同。唐朝以前,一般都只稱“謚號”,如漢光武帝、魏武帝、隋煬帝等等。唐朝以后,一般都稱廟號,如唐太宗、宋太祖、明神宗等等。不過在這期間,也有稱謚號的,如唐玄宗李隆基的廟號是“玄宗”,謚號是“至道大圣大明孝皇帝”,這中間關鍵的是“明”字,因而唐玄宗又被稱為“唐明皇”。
明朝中葉后,帝王的稱號又有所改變,多數以年號來稱呼。如明朝末年皇帝朱由檢,人們都叫他“崇禎”,“崇禎”就是他的年號。到了清朝,皇帝也都以年號相稱,如康熙、乾隆、光緒等。
四、古代官職任免升降常識
任職授官
(1)任:擔當,擔任。《史記·蒙恬列傳》:“恬任外事而毅常為內謀。”(毅,蒙毅,人名)
(2)授:授官,任命。《漢書·翟方進傳》:“即軍中拜授。”
(3)除:任命,授職。李密《陳情表》:“除臣洗馬。”
(4)拜:授給官職。《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拜亮為丞相。”
(5)征:征召,特指君召臣,即由君王征聘社會知名人士充任官員。《史記·呂太后本紀》:“趙相征至長安,乃使人復召趙王。”
(6)辟:征召,由中央官署征聘,然后向上薦舉,任以官職。《晉書·謝安傳》:“初辟司徒府,除佐著作郎。”
(7)薦:推薦,由地方向中央推薦品行端正的人,任以官職。《三國志·魏書·郭嘉傳》:“(荀)彧薦嘉。”
(8)舉:推薦,推舉,也指由地方向中央推薦品行端正的人任以官職。《孟子·告子下》:“傅說舉于版筑之間,膠鬲舉于魚鹽之中,管夷吾舉于士,孫叔敖舉于海,百里奚舉于市。”
(9)起:起用人任以官職或重新啟用任以官職。《戰國策·秦策二》:“不如召甘茂于魏,召公孫顯于韓,起樗里子于國。三人者,皆張儀之讎也。”
(10)提:提拔。《北史·魏收傳》:“然(魏收)提獎后輩,以名行為先,浮華輕險之徒,雖有才能,弗重也。”(名行:名望和德行)
(11)拔:提升沒有官職的人。李白《與韓荊州書》:“山濤作冀州,甄拔三十余人。”
(12)封:帝王授予臣子土地、封號或爵位。《孔叢子·答問》:“(陳涉曰)六國之后君,我不能封也。”
(13)贈:用于追封已故者以爵位。《三國志·吳書·吳主傳》:“步夫人卒,追贈皇后。”
(14)賜:賞賜有功之臣以爵位。《漢書·蘇武傳》:“武以故二千石與計謀立宣帝,賜爵關內侯。”
(15)賞:由皇帝特旨頒布,賜予官職或爵位。《譚嗣同傳》:“八月初一日,上召見袁世凱,特賞侍郎。”
提升職務
(1)擢、升、拔擢:用于由低級到高級的升遷。《漢書·趙充國傳》:“擢為后將軍。”(后將軍:武官名。)李密《陳情表》:“過蒙拔擢,寵命優渥。”
(2)陟:升遷,指官吏的提升和進用。諸葛亮《出師表》:“宮中府中,俱為一體:陟罰臧否,不宜異同。”
(3)超遷、超擢:越級破格提升。《譚嗣同傳》:“皇上超擢四品卿銜軍機章京,與楊銳、林旭、劉光第同參預新政。”《史記·賈誼傳》:“孝文帝說之,超遷,一歲中至太中大夫。”
調動職務
(1)轉、移、調、徙:一般的調動,調遷。《漢書·袁盎傳》:“調為隴西都尉。”《史記·淮陰侯列傳》:“徙齊王信為楚王。”《宋史·理宗紀》:“程大元、李和以下將士六千六百一十三人補轉官資有差。”
(2)遷:調動官職,一般指升官。《漢書·翟方進傳》:“數年,遷朔方刺史。”《后漢書·張衡傳》:“安帝雅聞衡善術學,公車特征拜郎中,再遷為太史令。”
(3)出:指出京受任。《張衡傳》:“永和初,出為河間相。”
(4)補:補充缺職或由候補而正式任命。《漢書·蕭望之傳》:“是時,選博士、諫大夫通政事者補郡國守、相,以望之為平原太守。”
兼職
(1)領:本職之外兼較低職。《晉書·謝安傳》:“又領揚州刺史。”《宋書·范曄傳》:“(范曄)服終,為征南大將軍檀道濟司馬,領新蔡太守。”(服終,為父親服喪結束)
(2)攝:暫時兼代本職外更高職務。《左傳·昭公十三年》:“羊舌鮒攝司馬。”(羊舌鮒,人名。)
(3)權:臨時代職。陳亮《上孝宗皇帝第一書》:“以京官權知,三年一易。”(權知,代理主管)
(4)假:暫時代理。《漢書·蘇武傳》:“武與副中郎將張勝及假吏常惠等募士、斥候百余人俱。”
(5)行:代理官職。《三國志·魏書·武帝紀》:“太祖行備武將軍。”歐陽修《瀧岡阡表》:“觀文殿學士特進行兵部尚書。”
(6)署:代理,暫任。《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以亮為軍師將軍,署左將軍府事。”
(7)護:原官員短期離職,臨時守護印信。“護”有“統轄,統率”的意思。《史記·陳丞相世家》:“今日大王尊官之,令護軍。”
降級免職
(1)罷、免、解、黜、奪:官員因過失而解除職務。《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竇太后大怒,乃罷逐趙綰、王臧等。”《漢書·貢禹傳》:“免官削爵。”《國語》:“公將黜太子申生而立奚齊。”韓愈《送李盤谷序》:“理亂不知,黜陟不聞。”《書博雞者事》:“使者遂逮守,脅服,奪其官。”
(2)放:驅逐,流放。《戰國策》:“齊放其大臣孟嘗君于諸侯。”
(3)貶、謫:因過失而降級。《舊唐書·劉禹錫傳》:“貶連州刺史。”《岳陽樓記》:“滕子京謫守巴陵郡。”
(4)革、褫chǐ:皆為“革除”的意思,指撤職查辦。謝莊《上搜才表》:“張勃進陳湯而坐以褫爵。”(張勃因推薦陳湯而被革除爵位)
(5)左遷:降級使用,貶官。《三國志·魏書·盧毓傳》:“必猶恨之,遂左遷毓。”
(6)開缺:官員因故去職或者死亡,職位一時空缺,另選他人充任。致仕:退休。
20170413 補充
(一)紀年、紀時
1.古代紀年方法。
(1)天干地支紀年法,即十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和十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依次相配,組成六十個基本單位。如甲午年,辛丑年等。
(2)帝王年號紀年法。自漢武帝開始,每個帝王登基,都為自己擬一個富有一定寓意的年號,每個年號后再配上序數就成了一種紀年的形式。如:乾隆三十九年等。
2.古代紀時法。
(1)天色紀時法,即根據天色的變化將一天分為十二個時辰,一個時辰對應現在的兩個小時,具體如下: 夜半(23—1點)、雞鳴(1—3點)、平旦(3—5點)、日出(5—7點)、食時(7—9點)、隅中(9—11點)、日中(11—13點)、日昳(13—15點)、晡時(15—17點)、日入(17—19點)、黃昏(19—21點)、人定(21—23點)。
(2)五更報鼓紀時法,我國古代將一夜分為五個階段,分別為一更(19—21點)、二更(21—23點)、三更(23—1點)、四更(1—3點)、五更(3—5點)。
(三)職官沿革
1.表官職變化的。
(1)表任命的:授、拜、除、封、征、辟、補。
(2)表提升的:擢、拔、陟、升、遷、進。
(3)表調動的:調、徙、轉、改、放、出、出官。
(4)表降職的:左遷、遷謫、謫、逐、貶、詘(黜)。
(5)表罷免的:奪、黜、罷、免、去、廢、蠲。
(6)表恢復的:復、還。
(7)表辭去的:辭、致政、告退、退、歸故里、乞骸骨。
(8)表兼代的:兼(表兼任),領(兼代),權,行,假,署(代理)。
(9)表推薦選拔的:薦、選、察。
2.六部:隋代,正式確定了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各部的正副長官是尚書和侍郎,每一部下設四司,各司的正副長官是郎中和員外郎。此后歷代相沿,基本未變。六部的分工大致是:
吏部:主管文職官員的任免、考核等。
戶部:主管全國戶口、土地、賦稅、錢糧、財政收支等。
禮部:主管禮儀、祭祀、學校、科舉等。
兵部:主管全國軍政。
刑部:主管全國刑法、獄訟。
工部:主管土木建筑、屯田、水利、交通等。
(四)教育科舉
1.古代教育。
學校在我國出現很早,傳說夏代已經有了正式的學校,“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所以在先秦,學校有時稱為“庠序”。
(1)中央官學:主要分為最高學府(太學、國子監)、專科學校(書學、算學、律學、醫學、畫學、武學等)和貴族學校(弘文館、崇文館、宗學、旗學等)。
(2)地方鄉學:從漢代起,地方上普遍設立鄉學,到唐代,鄉學的各項要求已趨于完備,對學校的教師、學生名額、招生對象、學習內容等,都有明文規定。
(3)書院:唐宋期間以私人創辦、私人講學為主,元明時官方加強了控制,到了清代基本官化。白鹿洞書院、岳麓書院、嵩陽書院和應天書院合稱為我國古代四大書院。
(4)私學:私學是古代民間私人辦的學校,始于春秋時期。有家塾、經館、精舍、私塾、村塾、冬學、蒙學等。
六藝:古代學校教育的課程,禮、樂、射、御、書、數。
2.科舉考試。
(1)童試即童生試,是明清兩代取得生員資格的考試,是讀書士子的進身之始。應試者不論年齡大小統稱童生。童試包括縣試、府試、院試三階段。院試錄取者即可進入所在地的府、州、縣學為生員,俗稱“秀才”,生員分廩生、增生、附生三等。生員經科試合格,即取得參加鄉試的資格,稱“科舉生員”。
(2)鄉試是地方考試。唐宋時稱“鄉貢”“解試”。考中者為“舉人”,第一名稱“解元”,第二名稱“亞元”等。中試者可于次年春進京參加會試,即便會試沒取中,也具備了做官的資格。
(3)會試與殿試是中央考試。會試,鄉試翌年,由禮部舉行的考試,又稱“禮闈”“春闈”,考三場,每場三日。會試取中者為貢士,第一名稱“會元”。殿試,會試后由皇帝親自出題的考試,只有取得貢士資格的人才能參加。殿試第一甲第一名,初稱“榜首”,亦稱“狀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
(五)天文地理
星宿:古代把星座稱作星宿。
分野:古代占星家為了用天象變化來占卜人間的吉兇禍福,將天上星空區域與地上的國州互相對應,稱作分野。
六合:指天地四方(即上、下、東、南、西、北)。
九州:冀州、青州、兗州、徐州、豫州、荊州、揚州、梁州、雍州。
八方:四方和四維的合稱。四方:東、南、西、北。四維:東南、西南、西北、東北。
陰陽:陰,山北水南;陽,山南水北。
江河:上古時期的江專指長江,河專指黃河。
關內、關外:古代以西安為都城的王朝一般以函谷關為關內關外的區別;明清時則稱東北三省為關外,即以山海關為界線。
山東、山西:戰國、秦、漢時稱崤山或華山以東地區為山東,以西地區為山西。
江表:長江以外,指江南。
(六)禮儀風俗
1.傳統節日。
(1)元日:農歷正月初一。
(2)人日:農歷正月初七。
(3)上元:農歷正月十五,即元宵節。
(4)社日:古代農民祭祀土地神的日子。漢以前只有春社,漢以后開始有秋社。一般以立春、立秋后的第五個戊日為社日。
(5)花朝節:俗稱“花神節”“百花生日”等。漢族傳統節日。節期因地而異,但都在每年的農歷二月之內。
(6)寒食節:在清明前一、二天。在這一日,禁煙火,只吃冷食,所以叫作寒食節。在后世的發展中逐漸增加了祭掃、踏青、秋千等風俗。寒食節前后綿延兩千余年,曾被稱為民間第一大祭日。
(7)端午節:農歷五月初五,又稱端陽節,是中國漢族人民紀念屈原的傳統節日,有吃粽子、賽龍舟等習俗。
(8)伏日:又稱伏天。指一年中天氣最熱的時候。夏至后第三個庚日至第四個庚日叫初伏,第四個庚日入中伏,立秋后第一個庚日至第二個庚日叫終伏,也叫末伏。
(9)中秋節:農歷八月十五,賞月的佳節。
(10)重陽節:農歷九月初九,在這一天有登高、插茱萸、賞菊花的習俗。
(11)冬至:是中國農歷中一個非常重要的節氣,也是中華民族的一個傳統節日。在每年的陽歷12月21日至23日之間。這一天北半球全年中白天最短,夜間最長。
(12)臘日:農歷十二月初八,也叫臘八節,在我國有著極為悠久的歷史。人們在這一天做臘八粥,吃臘八粥。
(13)除夕:農歷一年最后一天的夜晚,也指農歷一年的最后一天。
2.各類儀式。
犧牲:古代祭祀用的牲畜。
太牢、少牢:古代祭祀社稷時,牛、羊、豕三牲全備為“太牢”。古代祭祀所用犧牲,行祭前需先飼養于牢,故這類犧牲稱為牢;又根據犧牲搭配的種類不同而有太牢、少牢之分。少牢只有羊、豕,沒有牛。
揖讓:一指古代賓主相見的禮節。一指讓位于比自己更賢能的人。
頓首:一指古時一種拜禮,為“九拜”之一,俗稱叩頭。一指放于書信表奏的首尾,表示恭敬。
跪:兩膝著地,挺直身子,臀不沾腳跟,以示莊重。
座次:古時官場座次尊卑有別,十分嚴格。官高為尊居上位,官低為卑處下位。古人尚右,以右為尊,
“左遷”即表示貶官。古代建筑通常是堂室結構,前堂后室。在堂上舉行的禮節活動是南向為尊。皇帝召見群臣,他的座位一定是坐北向南的。因此,古人常把稱王稱帝叫作“南面”,稱臣叫作“北面”。室東西長而南北窄的,室內最尊的座次是坐西面東,其次是坐北向南,再次是坐南面北,最卑是坐東面西。
冠禮:古代男子成年時(二十歲)加冠的禮節。后世將男子二十歲稱作“弱冠”。
齋戒:古代祭祀或舉行重大事件時,事先要沐浴、更衣、獨居,戒其嗜欲,以示心地誠敬,這些活動叫“齋戒”。
虛左:古代座次一般以右為尊,但在車上則以左為尊,空著車上左邊的位置以待賓客稱為“虛左”,是表示尊重的一種禮節。
再拜:先后拜兩次,表示禮節之隆重。舊時書信的開頭或末尾也常用“再拜”,以表示敬意。
秦晉之好:春秋時,秦、晉兩國王室幾代都互相通婚,后稱兩姓聯姻為“秦晉之好”。
3.表示年齡。
(1)襁褓:未滿周歲。
(2)孩提:兩三歲。
(3)始齔:七八歲。
(4)黃口:十歲以下。
(5)幼學:十歲。
(6)豆蔻年華:女子十三四歲。
(7)知非之年:五十歲。
(8)耳順:六十歲。
(9)耋:七八十歲。
(10)耄:八九十歲。
(11)期頤:一百歲。
(七)文史典籍
四書:《大學》《中庸》《論語》《孟子》的合稱。
五經:《詩》《書》《禮》《易》《春秋》五部儒家經典的簡稱。
六經:指的是六部儒家經典,即在“五經”外,另加《樂經》。也有稱“六經”為“六藝”的。
詩文集的命名方式:
(1)以作者姓名命名,如《孟浩然集》;
(2)以官爵命名,如《王右丞集》(王維);
(3)以謚號命名,如《范文正公集》(范仲淹);
(4)以書齋命名,如《七錄齋集》(張溥);
(5)以作者字、號命名,如《李太白全集》(李白);
(6)以居官地或居住地命名,如《樊川文集》(杜牧);
(7)以出生地命名,如《臨川先生文集》(王安石);
(8)以帝王年號命名,如《白氏長慶集》(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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