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本站整理 2014-05-08 14:54:51
科目及實施:
初中學生學業考試分考試科目和考查科目。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操作和體育與健康12科,考查科目包括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和地方課程與學校課程4科。
(一)考試科目
1.語文、數學滿分為120分,英語(含聽力)滿分100分,計入高中錄取總分;其他各科目滿分為100分。計入高中錄取總分的比例:物理為70%、化學、生物、歷史、地理各為50%,信息技術和理化生實驗操作各為20%,體育與健康為60%。滿分總分為710分。思想品德考試結果采用“合格”、“不合格”兩種方式呈現,不再以分數形式計入總分。
思想品德考試采用開卷考試方式,其他考試科目均采用閉卷考試方式,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命題、考試、閱卷和發布成績。考試前下發考試說明,明確各科命題原則、內容范圍、考題形式、樣題范例等。
2.信息技術考試采用上機考試方式,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各考區具體組織實施。
3.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命題,各考區具體組織實施。
4.體育與健康考試由市教育局統一安排,各考區按照《臨沂市2014年初中學生學業考試體育考試工作方案》(臨教基字〔2013〕24號)具體組織實施。
(二)考查科目
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地方課程與學校課程等考查科目的測試工作由各縣區教育局負責,其成績分A、B、C、D四個等級,其中A等不得超過考生總數的30%,體現在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畢業總評中,作為高中招生錄取的依據。考查科目等級要以適當的方式告知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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