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6-06-22 10:39:06
為認真做好我區2016年高中(含區內外重點高中、區內普通高中)、中職(含區內外中職、區內成人中專)學校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保證高中、中職學校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新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招生原則
(一)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二)按初級中學教育階段實施課程計劃類別實行單獨劃線。
(三)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批轉自治區人事廳等部門關于改革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制度意見的通知》(藏政發〔2003〕19號)和《教育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在內地部分省(市)舉辦內地西藏中職班的意見》(教民〔2010〕5號)精神,區內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內地西藏中職班學生畢業后進入人力資源市場,供需見面,雙向選擇,自主擇業,也可繼續報考高一級院校深造。
二、報名
(一)報名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2.只有應屆初中畢業生才可以報考高中(含區內外重點高中、區內普通高中)。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面向具有區內戶籍的各少數民族考生招生;拉薩中學、西藏民族大學附屬中學、西格辦中學面向全區招生;區內其他重點高中以招本地考生(含本地戶籍考生和本地學籍考生)為主;區內其他普通高中限招本地考生(含本地戶籍考生和本地學籍考生)。
3.內地西藏高中班(校)為區內初中應屆畢業生投放的招生計劃中農牧民子女占70%、進藏干部職工子女占10%,具體報名條件:
(1)世代聚居(二代以上含二代)在藏的藏族及區內其它少數民族應屆初中畢業生,戶籍在藏;
(2)農牧民子女考生,必須為非城鎮戶籍,且父母至少一方必須為農牧民;
(3)堅持考生自愿、家長同意原則,考生報名時須簽訂《家長承諾書》、《學生承諾書》且填報有相應志愿,沒有志愿不予錄取;
(4)進藏干部職工子女應屆初中畢業生報考,戶籍在藏且其父母一方必須在藏工作八年以上(截止當年4月30日)。考生報名時須提供由其父母單位和縣級及以上組織或人社部門分別出具的證明材料,注明父母姓名、工作單位、進藏時間,是否進藏干部職工親生子女。
(5)那曲地區、阿里地區考生可適當照顧錄取。
4.內地西藏高中班(校)和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不得同時兼報。
5.應往屆初中畢業生報考內地西藏中職班,須戶籍在藏,考生自愿、家長同意,填報有內地西藏中職班志愿。報考內地西藏中職班學前教育、幼兒保健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各地市教育(體育)局師資科組織的面試。
6.往屆初中畢業生只能報考內地西藏中職班、區內中職學校、成人中專。
7.生活能夠自理,且能堅持學習的殘疾人也可以報考高中、中職學校。
8.報考成人中專的考生不得兼報高中、區內外中職。
(二)報名辦法
1.考生報名時須提供二代身份證或戶口本(卡)、初級中學學籍信息檔案(學籍卡)、《2016年西藏自治區高中、中職學校招生全區統一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
2.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網上填報信息,學校、縣教育局、地市招生辦確認的方式報名。考生上網填報信息前,須下載并填寫報名表。
3.區內初級中學應屆畢業且具有區內學籍的考生,經學籍所在學校確定報名點后,由報名點學校統一辦理報名手續;區內初級中學應屆畢業但無區內學籍的考生,經就讀畢業學校申請,地市招辦審核后,由報名點學校統一辦理報名手續;外來應屆初中畢業生、往屆初中畢業生、社會考生自行到戶籍所在地(市)招生辦辦理報名手續。
內地西藏初中班(校)應屆初中畢業生由自治區內地西藏班(校)管理中心,統一在“內地西藏班(校)信息平臺”(http://219.145.105.50 )組織報名。
4.區內初級中學應屆畢業考生的報名信息、志愿信息由報名點學校或考生本人上網填報。學校負責收集整理考生報名表,并對本校沒有填報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進行信息確認。填報了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先由縣教育局進行預確認,再由地市招生辦最終確認,報名表由地市招生辦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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