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8-03-15 18:29:12
(二)完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和分析,是培育學生良好品行、發展個性特長的重要手段。
1.基本原則
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以立德樹人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為目標,體現義務教育課程改革的理念,把握學生個性特點,關注成長過程,堅持客觀記錄、民主評議、公開公正原則,探索過程評價與終結評價有機結合,確保評價結果真實可信、簡明可用。
2.評價內容
建立規范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日常行為規范養成和突出表現,側重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和個性發展等具有代表性的活動記錄和典型事實材料內容。評價要充分反映學生的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查學生的日常行為規范養成和突出表現。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學生在社會責任感、誠實守信、合作友善、自尊自信和人生態度等方面的相應表現。重點記錄學生日常在校表現和參與公益勞動、社區服務、志愿服務活動等情況。
(2)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學生的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鍛煉習慣、身體機能、運動技能和心理素質等。重點記錄學生《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的主要結果,體育運動特長項目,參加體育運動的效果,以及自我認知、應對困難和挫折的表現等。
(3)藝術素養。主要考察學生對藝術的審美感受、理解、鑒賞和表現的能力。重點記錄學生在音樂、美術、舞蹈、戲劇、戲曲、影視、書法等方面表現出來的興趣特長,參加藝術活動的成果、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方面的表現等。
(4)社會實踐。主要考察學生在社會生活中動手操作、體驗經歷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記錄學生參加實踐活動的次數、持續時間,形成的作品成果、調查報告等。
(5)個性發展。充分體現學生特長發展,主要考察學生在某些方面的興趣愛好及突出表現。重點記錄學生在自己感興趣的領域參與活動的表現情況,以及在該領域取得的成果等。
3.評價程序
(1)客觀記錄
學校要為每位學生建立綜合素質評價檔案,運用寫實方法,客觀記錄學生每個學期綜合素質發展情況,并將各學期相應評價結果匯總后形成最終檔案材料。檔案材料要突出重點,簡潔明了,便于在招生中使用。
(2)民主評定
學校應采取過程記錄、測評結合、民主評議等方式,對學生的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和個性發展五個方面進行評定。評定在過程記錄與分項測評基礎上,采用學生自評、互評、教師評、家長評相結合,各按一定權重比例合成,確定等級。
(3)結果呈現
評價結果分為四等,用A、B、C、D表示,分別代表“優秀”、“良好”、“合格”、“需努力”。各評價等級比例由學校根據各市(州)教育部門要求實行總量控制。
(4)公示審核
每學期末,教師指導學生整理、遴選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動記錄和典型事實材料以及其他有關材料。評定結果須告知學生并由學生確認,活動記錄和事實材料須于每學期末在教室、公示欄、校園網等處以顯著方式公示。班主任及有關教師要對公示后的材料進行審核并簽字。
(5)形成檔案
學校對公示審核通過的材料進行匯總,為每位學生建立綜合素質檔案。學生須認真復核本人檔案并簽字確認。班主任和校長還需進一步核實信息無誤后簽字,學校加蓋公章后存檔,供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參考使用。學生綜合素質檔案經學校確認存檔后,電子數據將不得再變更。
4.結果運用
(1)用于學生自我評價與自我提升。學生全過程參與本人綜合素質評價檔案的記錄、收集、整理與確認,以學生自評為主,以學校、教師、家長、同學參與評價為輔,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評價既要反映學生全面發展情況,展現個性特長,又要促進學生全面客觀認識自我,幫助學生科學規劃人生,有益于學生主動地自我發展和提升。
(2)用于改進初中教育。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學生綜合素質檔案評價初中學校教育教學成績,科學制定綜合素質評價指標體系、全面落實綜合素質評價檔案管理,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有效推動學校切實轉變人才培養模式,促進初中學校辦學模式向多樣化、特色化發展。
(3)用于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參考依據。轉變以考試成績作為唯一標準來評價學生的做法,為高中學校選拔人才提供真實可靠的重要參考依據。高中學校在招生章程中明確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具體使用辦法并提前公布,規范并公開參考依據使用情況。
(三)改革招生錄取辦法
1.改革招生制度
各市(州)結合實際,探索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要研究制定將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錄取重要參考的實施方案,明確綜合素質評價使用的基本要求。普通高中學校根據本校辦學特色制訂具體的使用方案,使綜合素質評價在招生錄取中真正發揮作用,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示范性高中學校對地理、生物等科目的等級要求由各市(州)確定。
2.招生錄取類別
(1)合理編制招生計劃。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本地經濟發展需求、教育資源和普職協調發展的原則,編制和實施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切實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招收初中畢業生工作,鼓勵和引導動手能力強、職業傾向明顯的學生接受職業教育,積極創造條件,使有意愿的初中畢業生都能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習。
(2)落實配額生比例。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給區域內初級中學招生指標比例不低于招生計劃的50%,并以初中畢業生人數為主要依據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學校。招生名額適當向農村初中傾斜,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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