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 作者:中考網 2019-04-24 11:06:31
前言
考試招生制度是國家基本教育制度,高考綜合改革是教育領域的重大改革。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報經市委、市政府和教育bu同意,我市作為全國第三批啟動高考綜合改革的8個省市之一,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高考綜合改革。此前,我市已就啟動改革進行了安排和部署,相關工作正在有序推進。
深化高考綜合改革,承載著廣大考生美好期盼,事關千家萬戶切身利益,政策性強、關注度高。為幫助大家全面學習、系統了解和準確把握我市高考綜合改革的政策措施、程序規則等,我們組織有關專家和長期從事普通高考工作的有關同志,對《重慶市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所涉及的有關問題進行了政策解讀,供廣大考生、家長和教師參閱。
重慶市教育考試院
重慶市教育科學研究院
重慶市教育評估院
2019年4月23日
政策解讀一、總體情況1.國家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背景和意義?
答:考試招生制度是國家基本教育制度。恢復全國統一高考40多年來,伴隨著我國政治、經濟及教育體制改革的步伐,考試招生制度不斷改進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對完整的考試招生體系,為學生成長、國家選才、社會公平作出了歷史性貢獻,成功走出了一條具有中國特色、基本符合中國國情的人才選拔道路。這一制度總體上符合國情,權威性、公平性得到社會的普遍認可,但也存在著社會反映強烈的問題。
新一輪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作為黨中央確定的重大政治任務,是黨中央、國務院直接領導和推動的重大改革。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對高考綜合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統的部署,明確要求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試相對分離、學生考試多次選擇、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機構組織實施、政府宏觀管理、社會參與監督的運行機制,更好地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更好地為國家科學選拔人才,更好地維護社會公平。
2.我市《實施方案》的出臺過程?
答: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對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2014年9月,國務院下發了《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并確定上海、浙江為首批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新一輪高考綜合改革正式拉開帷幕。2017年,北京、天津、山東、海南啟動第二批高考綜合改革試點。
國務院《實施意見》出臺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把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并作為促進教育公平、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進行全面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堅強領導下,市教wei組織專門力量,認真學習領會國務院《實施意見》精神,積極借鑒第一批、第二批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成功經驗,充分考慮我市原有高考模式、基礎教育發展水平、高等教育學科專業布局等因素,因地制宜制定高考綜合改革方案。市教wei組織開展了深入系統調研,通過召開系列座談會,廣泛征求市人大、市政協,區縣(自治縣)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機構、教研機構、本專科高校、普通高中、中職學校等部門、學校,以及有關專家和學生、家長等各方面的意見,先后經過40余次專題會議研究,制定形成了《重慶市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經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核通過,報市教育體制改革專項小組會、市政府常務會、市委深改委會審議通過,并報經教育bu審核備案后,正式印發執行。
3.我市高考綜合改革從哪一年開始實施?
答:根據教育bu總體安排和《重慶市深化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我市作為第三批推進普通高考綜合改革省市之一,自2018年啟動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即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4.我市高考綜合改革的指導思想和改革目標是什么?
答: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教育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以及對重慶提出的“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和營造良好政治生態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大力實施科教興市和人才強市行動計劃,認真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立足有利于推進素質教育、有利于促進教育公平、有利于科學選拔人才,促進高校“雙一流”建設,實施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
改革目標:2018年啟動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2021年整體實施,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模式,建立教學、考試、招生相對分離以及學生考試多次選擇、高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機構組織實施、政府統籌宏觀管理、社會參與監督的運行機制。
5.我市高考綜合改革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我市這次高考綜合改革主要包括四個方面內容:(1)深化統一高考改革,主要包括考試科目、考試安排、高考成績構成、選擇性考試科目選考要求、改進招生錄取方式等;(2)調整和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堅持基礎性,突出選擇性,主要包括考試科目、考試內容、考試組織、考試對象、考試安排、成績呈現等;(3)建立和規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建立科學的綜合評價體系,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4)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
從2021年開始,我市普通高校統一高考招生錄取將建立基于全國統一考試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新機制,簡稱“兩依據、一參考”。
二、普通高校統一高考6.普通高校統一高考是什么?
答:普通高校統一高考由全國統一考試和我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選擇性考試(即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學科課程標準中規定的等級性考試,下同)組成。自2021年起,6月份全國統一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含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3門學科,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語科目考試由聽力和筆試兩個部分組成。條件成熟時,外語實行“一年兩考”,外語聽力采用計算機考試方式進行。全國統一考試科目均由教育bu考試中心統一命題。選擇性考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學科。其中,物理、歷史為首選學科,考生只能選擇其中1門參加考試;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為再選學科,考生只能從中選擇2門參加考試。
7.普通高校統一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總成績是如何組成的?
答:普通高校統一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總成績(以下簡稱“考生總成績”)由全國統一考試的語文、數學、外語3門學科成績和考生選擇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學科成績組成,滿分為750分。其中,全國統一考試科目的語文、數學、外語每科分值均為150分,總分450分;選擇性考試每門學科原始分分值均為100分,其中,首選學科成績以原始分計入“考生總成績”、再選學科成績以轉換分(每門分值仍為100分)計入“考生總成績”,3門選擇性考試學科總分為300分。即通常所說的“3+1+2”模式。
8.考生確定選擇性考試學科時,為什么要在物理和歷史中選1門,在其余4門中選2門?
答:我市《實施方案》規定,考生在確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選擇性考試學科時,應在歷史和物理2門首選學科中選擇1門,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再選學科中選擇2門。這樣設置的主要考慮:(1)體現高校人才培養需要。在高校人才培養中,物理是自然科學類專業的基礎性學科,歷史是人文社會科學類專業的基礎性學科。高中階段學習物理或歷史學科是大學階段學習自然科學類專業或人文社會科學類專業以及其他交叉學科專業的重要基礎。因此,將這兩個學科作為首選學科,有利于考生進入大學開展專業學習奠定扎實基礎,有利于高校相關專業對學生的培養。(2)符合我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學實際。我市各區縣普通高中辦學條件存在一定差異,將物理和歷史作為考生首選學科之一,可以與現有師資、教室等條件有效銜接,引導不同區縣、中學的學生合理選擇學習科目,科學規劃學業生涯,為進入大學繼續深造奠定堅實的專業基礎。(3)有利于學生多樣化成長發展。學生選考科目理論上有12種組合,相比改革前文理分科的兩種學科組合方式,不僅增加了學生的選擇權,而且促進了文理交融,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學其所好、考其所長的原則,更加符合教育發展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為學生成長成才提供更多機會。
同時,為了便于投檔錄取,高校在安排招生計劃時,將分物理和歷史兩個類別分別編制;在錄取時,也將按照選物理的考生和選歷史的考生分兩個序列排隊錄取。也就是說,同一名考生無法同時在物理和歷史兩個隊列中排隊錄取,因此考生只能從物理和歷史中選擇1門參加選擇性考試。
9.普通高校統一高考實施“3+1+2”模式和傳統的文理分科有何區別?
答:(1)目標導向不同。“3+1+2”的模式既體現了物理、歷史學科的基礎性作用,突出了高校不同學科專業選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學生的全面發展,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2)選擇科目組合不同。“3+1+2”的模式,學生可根據個人愛好、興趣、特長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學校的辦學條件,在12種組合中選擇,增大了考生的選擇面。而傳統文理分科僅有2種固定的組合供考生選擇。(3)考試內容不同。“3+1+2”的模式中,學生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的語文、數學、外語3門學科考試時不分文理,所有考生的考試試卷完全一致。而傳統文理分科的數學考試科目,試卷的內容和難度則是有區分的。
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10.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什么?
答: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學考”)是根據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和教育bu有關規定,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國家教育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學質量的一項重要制度。
“學考”分為合格性考試(以下簡稱“合格考”)和選擇性考試(以下簡稱“選擇考”)。
11.完善和強化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答:(1)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一門課程,避免嚴重偏科現象,全面提高綜合素質。(2)促進學生個性發展。計入“考生總成績”的“選擇考”學科,學生須根據自身興趣、志向、優勢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辦學條件,揚長避短選擇。(3)促進普通高中教育質量提升。通過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改革,引導普通高中落實課程方案,加強課程實施,提高辦學質量。(4)促進高校科學選才。高校可以針對專業人才培養需要,通過合理設置招生錄取科目要求,提高選拔人才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12.“合格考”包括哪些學科、內容范圍是什么?
答:“合格考”覆蓋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所有學習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含聽力)、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共14門學科。
“合格考”學科考試內容以各學科國家課程標準為依據,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合格考”范圍為《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2003年版)》規定的必修課程內容;從2019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起,全面實施《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語文等學科課程標準(2017年版)》,考試內容從其規定。
13.“合格考”的考試對象是哪些?
答:普通高中在校學生、社會人員申請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認證者均可參加“合格考”;已獲得高中階段及以上學校畢業證書的考生,不參加“合格考”,其“合格考”成績直接認定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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